外来有害生物防控物资采购询价公告
外来有害生物防控物资采购询价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南通东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通市海门区农业技术推广心的委托,就外来有害生物防治物资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参与询价。
一、项目名称:外来有害生物防治物资采购项目
本项目主要内容简介:
名 称 | 规格、参数要求 | 总价限价 (元) | 单价限价(元) |
40%氧氟·草甘膦 | 125g /包,WP | ******.00 | 7.00 |
二、本项目为单价招标,最终结算价不超过******.00元,投标报价超过总价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本报价单以总价限价内提供最高数量的方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承诺函(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无重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没有重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农药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诚信承诺函原件,同时须将上述材料(格式见询价文件附件,原件备查,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及询价报价单一起装订(询价单放至第一页)并密封后(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人及联系电话) 提交。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持有效身份证参加现场开标会,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南通市海门区解放路67号农林厦418室,逾时作自动放弃处理。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4.本询价报价为到货价,包含售后服务费、运输费、税金等一切费用。
5.供应商在标结果未宣布前,不得提前离场,否则后果自负。
6.供应商标后,同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并根据采购方要求进行供货,随货提交生产厂家的检测报告或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7.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货物运送到采购方指定地点,经业主组织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
8.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应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等考虑在投标报价,招标代理费按3000元收取,由标单位在开标结束后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公司。
9.采购人联系地址:南通市海门区解放路67号农林厦。联系人:陆女士,联系电话:0513-********。
代理公司联系地址: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通江园7幢。联系人:尹女士,联系电话:158*****693。
南通市海门区农业技术推广心
2024年9月2日
标签: 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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