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附县儿童福利院、敬老院食材、日常用品、生活物资采购项目-食材公开招标公告

疏附县儿童福利院、敬老院食材、日常用品、生活物资采购项目-食材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疏附县儿童福利院、敬老院食材、日常用品、生活物资采购项目-食材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3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ZY-2024-017

项目名称:疏附县儿童福利院、敬老院食材、日常用品、生活物资采购项目-食材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疏附县儿童福利院、敬老院食材、日常用品、生活物资采购项目-食材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 详见招标文件(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销售食用农产品的不需要上述许可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需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证。若是生产厂家还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缴费凭证;(投标人单位近三个月内的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表,被委托人必须为本公司正式员工);
(5)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或零申报报表);
(6)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以上承诺均为真实有效)
(7)投标保证金银行转款证明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保函扫描件
(8)提供2022年或2023年任意一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新成立公司需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
(9)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被列入失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书。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2日至2024年09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3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3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疏附县民政局

地 址:疏附县文化南路13号

联系方式:139*****5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展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多来提巴格乡18村(西泓世嘉小区二期商住楼)1幢12层1201

联系方式:155*****989180*****0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裴倩倩、张璞

电 话:155*****989180*****095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日常用品 生活物资 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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