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分行2024至2026年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分行2024至2026年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分行2024至2026年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分行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分行2024至2026年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金内招字[2024]XJJZN-051
四、采购项目内容:
1.办公/营运大楼的前台及楼层服务、会议服务;保洁服务;安保服务;垃圾清运、消杀(除4害);化粪池、污水池、蓄水池清理;外墙、水箱清洗;地毯清洗与养护;地面、墙面石材养护;电梯系统日常巡检;消防系统日常巡检;房屋本体维护与小修、日常维修配件;绿植租摆;低值易耗品等。服务期限:3年。预算金额135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采购管理制度:如果发生公开招标公告发布二次后因报名家数不足,达不到开标要求,而流标两次的情况,报名只有一家的,建议按总行采购管理制度转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邀请第二次公告报名的一家投标人参加谈判。
根据以上内容,本项目招标方式变更为单一来源。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新疆爱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天富玉城58小区北三东路10-K10号-A号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6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5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将以下资料合成一个PDF发送至代理机构负责人邮箱:*********@qq.com,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扫描件。
八、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4年08月30日-2024年09月06日)
九、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9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十、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北三东路10号(市政府广场斜对面)七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分行
联系人姓名:黄女士
电话:150*****10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165号新疆国际大厦18楼
联系人:苏乔
电话:135*****360
2024年08月30日
标签: 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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