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区通勤通学班车社会化保障二次招标公告

公寓区通勤通学班车社会化保障二次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公寓区通勤通学班车社会化保障(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JQ04-F1106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服务名称服务要求计量单位单价(元)数量交付时间/服务期限服务地点备注
1-1通勤班车社会化项目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1,600,000.003详见商务要求详见商务要求
2-1通学班车社会化项目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800,000.003详见商务要求详见商务要求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7,200,000.00元,柒佰贰拾万元整

采购包1:4,800,000.00元,肆佰捌拾万元整;

采购包2:2,400,000.00元,贰佰肆拾万元整;

3.最高限价:

采购包1:4,800,000.00 元,肆佰捌拾万元整

采购包2:2,400,000.00 元,贰佰肆拾万元整

4.供应商中标情况:

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本项目第2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采购包1:

(1)投标单位需具备省级道路运输经营信誉考核AA级(含)以上资质,根据辽宁省交通运输厅文件《辽宁省道路运输经营信誉监督考核办法》,第四章考核结果,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第十九条,设施设备和从业人员情况完全符合法定许可条件要求,考核期内客、货经营者未发生一次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责任事故,其它经营者未发生一次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责任事故的,考核期内年度得分为700分至849分的,信誉考核等级为AA级,850分以上为AAA级)。

采购包2:

(1)道路运输许可证(需具备校车运营资质)或区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授权单位出具的校车运营单位资质证明。。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09月03日至2024年09月0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址:军队采购网物资服务招投标系统

(三)申领方式: 线上申领。先从军队采购网(门户: http://plap.mil.cn/;IP地址: http://118.64.254.72/)的供应商入口免费登记注册,填报相关资料并通过审核后注册成功。登录物资服务招投标系统报名、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经审核(如有)符合项目资质要求的可线上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必须先完成注册,才能领取采购文件)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09月24日 0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4日 08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辽宁省沈阳市青年北大街9号东盛大厦第二开标室(六楼小会议室)

(四)提交方式: 线下提交,到现场开标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4日 08时30分00秒

(二)开标地点:辽宁省沈阳市青年北大街9号东盛大厦第二开标室(六楼小会议室)

八、样品

采购包1:

无需提交样品

采购包2:

无需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

采购包1:

组织现场踏勘

踏勘时间:2024-09-11 09:00:00

踏勘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

联系人:董立涛

联系电话:024-********(座机),181*****090(手机)

要求:如未进行现场勘察,视为同意现场勘察相关及结论,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采购包2:

组织现场踏勘

踏勘时间:2024-09-12 09:00:00

踏勘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

联系人:董立涛

联系电话:024-********(座机),181*****090(手机)

要求:如未进行现场勘察,视为同意现场勘察相关及结论,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二)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未进行现场测量,视为同意现场踏勘相关结论。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十、标前答疑会

(一)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请投标供应商认真学习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发布的电子招投标相关操作手册,详细了解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下载驱动和军采平台编标工具、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开标等流程要求。

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涉及系统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电话:010-********-2,投标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

3.其他说明:

1.投标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时,须对涉密资料进行脱密处理。2.投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前,应当在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未在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备案材料可作为资格性审查和评审的依据。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助理; 张助理

办公电话:024-********;024-********

移动电话:199*****173

传真:无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

十四、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助理;马助理

联系电话:189*****980189*****990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助理

联系电话:024-********

2024年09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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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社会化保障 通勤 班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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