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漠国际物流港25吨汽车吊租赁项目第二次征集公告
小漠国际物流港25吨汽车吊租赁项目第二次征集公告
征集单位:深圳市深汕港口运营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SS-2024-ZN-FGCFW-031 |
项目名称 | 小漠国际物流港25吨汽车吊租赁项目 | ||
项目编号 | SS-2024-ZN-FGCFW-031 | ||
征集开始时间 | 2024-09-02 18:00 | 征集结束时间 | 2024-09-05 18:00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4-10 |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深汕港口运营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秦乙轩 |
联系电话 | 155*****586 | 电子邮箱 | |
应征项目需求 | 为满足渔获业务开展要求,需要租赁25吨汽车吊3台(年限不超过10年),需配备司机。每台班为8小时,每天台班数不超过2个,预计作业时间为5天,费用据实结算。 | ||
应征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 合格的投标方需具有较好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近一年(自2023年8月1日起至2024年8月1日止)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记录(提供“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查询结果); 3.投标人须提供一份近三年内(自2021年8月1日起至2024年8月1日止)起重设备租赁类业绩证明文件(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关键页,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 4.操作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5.本项目为单价包干项目,费用包含人工费、运输费、安装费、管理费、维修费、油费、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 ||
应征人须提交的材料 | 1.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2.近一年内(自2023年8月1日起至2024年8月1日止)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记录(提供“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查询结果); 3.投标人须提供一份近三年内(自2021年8月1日起至2024年8月1日止)起重设备租赁类业绩证明文件(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关键页,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 4.投标人需提供操作司机的操作及驾驶相关证件复印件; 5.提供以下承诺函: (1)本项目费用包含人工费、运输费、安装费、管理费、维修费、油费、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2)本项目为单价包干项目,据实结算。 6.报价明细表; 7.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 | ||
报价要求 | 需具备基本条件及提交相关材料。 | ||
特别声明 | 1.本公告仅用于意向征集,各应征人应基于自愿,不代表我司对后期项目采购做出任何承诺和保证,征集人有权根据征集情况选择合适的应征人开展后续工作。 2.凡愿意参与此次征集的应征人,应在指定时间内注册/登录深圳港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征集”栏目对应项目中提交相关文件,逾期提交有权拒绝接收。 3.应征人应保证,所提交的文件真实有效。所提交的应答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责任:提供虚假资料;有关承诺证明失实或不完整。 | ||
备注 | | ||
项目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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