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靶机二次项目招标公告
应急靶机二次项目招标公告
应急靶机(二次)项目招标公告
(2024-JK01-W3115)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应急靶机(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JK01-W3115(1-6)
三、项目概况:
包号 | 物资 名称 | 技术 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最高 限价 (万元)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靶机1 | 详见“第六章技术要求” | 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第六章商务要求” | 甘肃鼎新。 供应商可以根据采购单位需要分批次交付。 | ||
2 | 靶机2 | 架 | ||||||
3 | 靶机3 | 架 | ||||||
4 | 靶机4 | 架 | ||||||
5 | 靶机5 | 架 | ||||||
6 | 靶机6 | 架 | ||||||
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供应商应当充分考虑采购项目特点进行报价,报价应当包含货物本身价值、包装、运输及后续提供售后服务可能产生的所有费用。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4.第1包:小机动无人靶机、第2包:中机动无人靶机,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5.货物全部消耗完毕后,开展项目审价,实际结算金额以审价结果为准。若审价价格低于合同暂定价,结算以审价价格为准,若审价价格高于合同暂定价,则以暂定价进行结算。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2.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包号 | 靶机类型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1 | 靶机1 | 详见招标文件 | |
2 | 靶机2 | ||
3 | 靶机3 | ||
4 | 靶机4 | ||
5 | 靶机5 | ||
6 | 靶机6 |
3.本项目每包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具备有效的二级(含)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9月2日至9月9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警备东路六号八区加油站对面院落办公楼南侧业务办理大厅。(地图搜索“物资采购站”)。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具备有效的二级(含)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复印件。
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谈判文件。报价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领取,申领材料须按照顺序装订成册,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以上条件为供应商领取谈判文件的资质初审条件,仅作为发放竞谈文件依据。凡领取谈判文件的报价供应商,其具体资格条件将由评审委员会根据谈判文件判定。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待样机测试完毕后,另行发布补充公告。
(二)报价截止时间:待样机测试完毕后,另行发布补充公告。
(三)报价地点:北京市大兴区狼垡村富安街2号蓝天双语艺术幼儿园对面(导航搜索“蓝天双语艺术幼儿园”)。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待样机测试完毕后,另行发布补充公告。
(二)谈判地点:北京市大兴区狼垡村富安街2号蓝天双语艺术幼儿园对面(导航搜索“蓝天双语艺术幼儿园”)。
八、样机比测
(一)提交样机时间:2024年8月23日08时00分。
(二)提交样机地点: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某地。
(三)提交样品数量:根据测试方案要求准备。
(四)提交样品要求: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提供样品的明显标识、铭牌和标签等采取密封、遮挡等必要措施。未按要求密封、遮挡的,样品评审不得分。如提供虚假样品或借用、冒用其他供应商样品的,按无效报价处理。评审结束后发现上述情况的,采购机构或采购单位有权拒签、取消或终止采购合同。
2.提交样品其他要求:
(1)靶机采购评审前均需开展样品比测,比测结果作为采购评审依据。
各型靶机具体需要比测的指标和相应证明方式详见附件1。比测方案另附。
(2)比测结束后封存样品。未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在采购结果公示或者质疑、投诉处理期满后及时退还;预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继续封存,作为质检验收的依据,质检验收结束后退还供应商。
(3)比测期间没有质量问题,且供应商承诺仅参加过比测的样品,可以接收使用;供应商生产交付产品应当与样品标准一致或者更优,否则判定为质检验收不合格。
(4)比测样品到位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出后第21日(含)内(8月23日),供应商携样品及测试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器材到达比测地点。供应商具备条件时,建议尽早到达比测地点开展测试前期准备工作,具备测试条件后,测试组织方可以尽早安排相应供应商开展测试。
(5)比测时间:由测试组织方根据供应商到位情况、测试相关条件准备情况安排。
(6)比测地点: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某地。
(7)基本程序:
①供应商根据竞谈文件、测试方案携样品到指定地域,自行做好测试前准备;
②测试组织方适时召集测试方案(报告)编写单位、供应商和保障单位相关人员召开测试协调会,进一步对测试方案答疑,明确测试顺序、时段;
③供应商提出测试指标采信、测试科目合并等意见;
④测试组织方检查供应商比测准备情况,收集样品飞行方案等文件资料;
⑤组织测试并同步采集处理测试数据、编写测试报告。
(8)相关要求:
①供应商按照测试方案自行准备样品,按照测试安排开展测试;
②测试结果作为性能是否达标以及采购评审的基本依据;
③逾期未将样品运送到比测地点的视为放弃测试资格;
④测试期间无故不按照测试安排(程序)参加测试、扰乱测试秩序、干扰测试正常进行的,测试组织方有权取消相关供应商测试资格,并报请上级采购管理部门依规对该供应商进行处罚;
⑤供应商携样品到达测试区域后须向测试联系人报告,为防止出现失泄密问题,未经允许,禁止供应商在测试地点周边架设天线或其他信号监测、传输设备,其他问题由供应商负责;
⑥供应商自行负责测试样品(设备)的存储运输、维修保障等各项工作及相关费用;
⑦样品比测过程中,供应商自行负责所属单位人员、财产、设备安全问题,如果造成其他财产损失,供应商须足额赔偿,如果触犯相关法律法规,须接受相应处罚。
(9)测试组织方联系人:王强,175*****291。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助理、冯助理
办公电话:010-********
移动电话:188 5212 2720(苏)、183 7311 2799(冯)
传真:010-********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警备东路六号八区加油站对面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杜助理
办公电话:010-********
移动电话:130*****992
采购机构:空后采购服务站
2024年9月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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