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45吨输送带项目
年产45吨输送带项目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拟对天台县振达塑胶有限公司年产45吨输送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环保行政许可。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告知我局。
一、项目名称:年产45吨输送带项目
二、建设地点: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洪畴镇洪三工业区红石梁工业园3幢101室1F
三、建设单位:天台县振达塑胶有限公司
四、环评单位:浙江东天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年产45吨输送带。总投资280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 环境 | DA001 |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 浇注工序设置单独的浇注间,浇注台上方设置集气罩+四周设置软帘进行集气。 固化机上方设有出气口,在出气口上方套管集气。 开炼机和平板硫化机均设置硬质围挡,仅保留操作工位,出口处上方设置集气罩+四周设置软帘进行集气。各台平板硫化机废气收集采用联动装置,硫化机开模时自动打开集气阀门,设备停运或硫化工作时,阀门自动关闭。 密炼机设置硬质围挡,仅保留操作工位,密炼时为密闭操作,出料口设集气罩+四周设置软帘集气。 企业按要求在炼胶与硫化集气管道上分别配套设置阀门,仅在各自的生产时段内打开,确保炼胶工序与硫化工序不同时运行(炼胶工序17:30~20:30,硫化工序8:00~17:00)。 密炼(塑炼和混炼)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开炼废气、浇注废气、固化废气和硫化废气共用1套“喷淋塔+除雾塔+三级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1) |
MDI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5) | |||
VOCs | / | |||
二硫化碳、臭气浓度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 | |||
DA002 | 颗粒物 | 密炼机设置硬质围挡,仅保留操作工位,密炼时为密闭操作,投料口设置集气罩+四周设置软帘集气。 解包配料设置单独配料间,设置侧吸罩集气,同时密闭微负压抽吸。 解包配料投料粉尘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1) | |
地表水 环境 | DW001 | CODCr、 NH3-N | 本项目设备间接冷却水、喷淋废水和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一起排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天台县苍山污水处理厂处理。 | 纳管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5)及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2024年第17号)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直接排放限值。 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的表1标准,其他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2)中的一级A标准。 |
声 环境 | 生产车间 | 噪声 | 加强设备维修和日常维护,使各设备处于正常良好状态运行;生产车间运行时要尽量关闭门、窗;对风机采取减振、隔震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的3类标准 |
电磁 辐射 | / | / | / | / |
固体 废物 | 一般工业固边角料、次品、废包装材料、污泥、废MBR膜,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 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聚氨酯桶、废包装内袋、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七、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在今后的生产和建设活动中,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严格按照环评和环评批复的要求建设环保设施、完善环保措施。项目建设完成后,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并按时完成三同时验收相关手续。
八、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提交书面意见。
通信地址:天台县行政审批局审批一科(1)
电子信箱:tthbjspk@163.com 电话:******** 传真:********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2024年9月3日—2024年9月9日
信息发布单位:天台县行政审批局
信息发布日:2024年9月2日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拟对天台县振达塑胶有限公司年产45吨输送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环保行政许可。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告知我局。
一、项目名称:年产45吨输送带项目
二、建设地点: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洪畴镇洪三工业区红石梁工业园3幢101室1F
三、建设单位:天台县振达塑胶有限公司
四、环评单位:浙江东天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年产45吨输送带。总投资280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 环境 | DA001 |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 浇注工序设置单独的浇注间,浇注台上方设置集气罩+四周设置软帘进行集气。 固化机上方设有出气口,在出气口上方套管集气。 开炼机和平板硫化机均设置硬质围挡,仅保留操作工位,出口处上方设置集气罩+四周设置软帘进行集气。各台平板硫化机废气收集采用联动装置,硫化机开模时自动打开集气阀门,设备停运或硫化工作时,阀门自动关闭。 密炼机设置硬质围挡,仅保留操作工位,密炼时为密闭操作,出料口设集气罩+四周设置软帘集气。 企业按要求在炼胶与硫化集气管道上分别配套设置阀门,仅在各自的生产时段内打开,确保炼胶工序与硫化工序不同时运行(炼胶工序17:30~20:30,硫化工序8:00~17:00)。 密炼(塑炼和混炼)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开炼废气、浇注废气、固化废气和硫化废气共用1套“喷淋塔+除雾塔+三级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1) |
MDI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5) | |||
VOCs | / | |||
二硫化碳、臭气浓度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 | |||
DA002 | 颗粒物 | 密炼机设置硬质围挡,仅保留操作工位,密炼时为密闭操作,投料口设置集气罩+四周设置软帘集气。 解包配料设置单独配料间,设置侧吸罩集气,同时密闭微负压抽吸。 解包配料投料粉尘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1) | |
地表水 环境 | DW001 | CODCr、 NH3-N | 本项目设备间接冷却水、喷淋废水和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一起排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天台县苍山污水处理厂处理。 | 纳管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5)及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2024年第17号)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直接排放限值。 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的表1标准,其他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2)中的一级A标准。 |
声 环境 | 生产车间 | 噪声 | 加强设备维修和日常维护,使各设备处于正常良好状态运行;生产车间运行时要尽量关闭门、窗;对风机采取减振、隔震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的3类标准 |
电磁 辐射 | / | / | / | / |
固体 废物 | 一般工业固边角料、次品、废包装材料、污泥、废MBR膜,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 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聚氨酯桶、废包装内袋、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七、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在今后的生产和建设活动中,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严格按照环评和环评批复的要求建设环保设施、完善环保措施。项目建设完成后,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并按时完成三同时验收相关手续。
八、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提交书面意见。
通信地址:天台县行政审批局审批一科(1)
电子信箱:tthbjspk@163.com 电话:******** 传真:********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2024年9月3日—2024年9月9日
信息发布单位:天台县行政审批局
信息发布日:2024年9月2日
标签: 输送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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