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沈阳校区文化广场铺装及水系景观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沈阳校区文化广场铺装及水系景观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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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沈阳校区文化广场铺装及水系景观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4-09-03 至 2024-09-09
撰写单位: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张冬妮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沈阳校区文化广场铺装及水系景观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沈阳校区文化广场铺装及水系景观提升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沈阳校区文化广场铺装及水系景观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000,000.00
最高限价(元):2,870,224.63
采购需求:

1. 广场地面翻新 拆除原有的破损、老化的铺装材料,包括地砖、石材等。 对基层进行处理和修复,确保平整、坚实。 重新铺设高质量的地砖或石材,选择具有防滑、耐磨、美观等特性的材料。 设计合理的拼花和图案,提升广场的整体美观度。 2. 改善后的广场周边道路铺装约计1000平方米。 3. 步道改造 重新规划和设计广场内的步道,使其更加流畅和人性化。 选用适合户外使用的步道材料,如透水砖、防腐木等。 增设无障碍通道,方便残疾人和行动不便的人员通行。 4. 广场周边花坛及坐凳区域 翻新和改造广场周边的花坛,采用新的花坛造型和植物配置。 安装舒适、美观的坐凳,为师生提供休息场所。 5. 水景营造 增设喷泉、瀑布、水帘等水景设施,增加水系的动态景观效果。 安装灯光设备,打造夜间水景效果,提升校园的夜景品质。 6. 水生植物种植 选择适合本地气候和水质条件的水生植物,如荷花、睡莲、菖蒲等。 合理规划水生植物的种植区域,营造自然、生态的水系景观。 7. 水系周边景观优化 在水系周边设置亲水平台、栈道等,方便师生近距离观赏水景。 布置景观小品,如雕塑、假山等,增强景观的趣味性和艺术性。 8. 照明系统 重新设计广场和水系周边的照明系统,包括路灯、地灯、壁灯等。 选择节能、环保的照明灯具,满足夜间照明需求的同时,降低能耗。 9. 排水系统 完善广场和水系的排水设施,确保雨水能够及时排出,避免积水。 安装雨水收集装置,用于灌溉等用途,实现水资源的合理利用。 10. 标识系统 设立指示牌、警示牌等标识,引导师生正确使用广场和水系景观。 标识的设计应与校园整体风格相协调,具有美观性和可读性。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5日内完工,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2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3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9月09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响应文件递交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响应文件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备份文件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二次报价提交的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如供应商现场解密须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网络支持)。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乔松路2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03-812室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qq.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64*****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春艳、张冬妮
电 话: 024-********-33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景观提升工程 校区 水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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