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用加气终端一体化整合加气站加注设备实施加油站管理系统3.0改造配件集中采购项目

车用加气终端一体化整合加气站加注设备实施加油站管理系统3.0改造配件集中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车用加气终端一体化整合加气站加注设备实施加油站管理系统3.0改造配件集中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Y24-XJX16-WK022-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概况:车用加气终端一体化整合加气站加注设备实施加油站管理系统3.0改造配件集中采购项目,预估采购金额1400万元(含税),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2招标范围:根据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加气站需求,现对车用加气终端一体化整合加气站加注设备实施加油站管理系统3.0改造配件进行集中采购。技术要求详见公告附件2:技术标准。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车用加气终端一体化划转加气站开展加管3.0系统部署,需对在用的加注设备进行更换设备配件和软件升级,实现加管3.0的新增7项功能:e 码加油(预授权加油模式)、联量绩效(阿米巴经营基础)、联机交易(新发行国密加油卡)、国密算法(新版加油卡油机应用基础)、联机升级(能力增强基础)、基础信息采集(物联在线基础)、故障报警采集(设备主动维护基础)等。注:不包含加气机小票打印功能。

预估采购数量:1000套。

具体采购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量为准,招标人不承诺确切数量。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若投标报价超最高限价,投标将被否决。具体最高限价情况详见公告附件1:物资需求一览表。

2.3质量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标准。投标文件如不满足该附件的任何一条要求,投标将被否决。

2.4其它说明事项:本项目招标结果适用于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公司,其中: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需通过法定程序后方可使用本项目招标结果,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需另行签订合同。

(一)验收:招标人应在设备安装完毕15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单》。如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应在3日内书面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书面答复,如逾期没有答复,以招标人验收结果为准。如未能就验收结果达成一致,双方同意以招标人所在地的产品质检部门出具的鉴定结论作为验收依据。

(二)付款方式:投标人依据招标人在本项目框架协议下订单《验收单》,到招标人承办部门按批次申请办理结算事宜;改造验收合格后,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本批次改造费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每次支付该批次改造费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如该质保金在本批次改造验收合格满1年,无质量及服务问题,投标人出具银行保函后,招标人向投标人无息返还。每次结算付款时招标人按照不低于该批次改造费30%的比例向投标人支付商业承兑汇票。投标人如未按期完成改造造成招标人损失、使用配件存在质量问题或未能按照承诺做好售后服务的,投标人承担违约责任,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责全额赔偿。

2.5交货期:自接到招标人在本项目框架协议下改造需求之日起至完成安装调试完成不超过30个日历日。(若不能满足,则作为投标否决项)。

2.6交货地点: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各直属企业所属加油(加气)站。

2.7投标报价:本项目为固定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费、运费(运抵指定接受单位地点)、包装费、装卸费、安装费、调试费及税费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为加气站加注设备配件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厂家授权委托相关证明。

3.3以下情况投标人不可以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投标人被限制投标资格。(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包括开标当日被列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三商黑名单中。)

4.被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责令暂停选商。

5.投标人上一年度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供应商评价被评为D级的。

6.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投标。

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中存在与中石油新疆销售公司管理人员亲属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4投标人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书。

投标人递交的响应文件不满足以上条款的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9月3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至2024年9月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商需切换至《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数字化管理平台》缴费,其登陆地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login;具体流程及操作步骤详见《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商操作手册V1.1》。(第一步 潜在投标人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行项目报名;第二步 登陆业务管理平台进行标书购买及缴费;第三步 登陆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2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按标包发售),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4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社会信用代码、开票地址、电话、联系人、开户行、开票账号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4.6缴费之后,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数字化管理平台》自行开具标书费发票。

4.7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完成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工作。每个标包投标保证10万元人民币【中石油内部单位不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时,投标人需切换至《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数字化管理平台》缴费,其登陆地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login;具体流程及操作步骤详见公告附件《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商操作手册V1.1》。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R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标人: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天津北路西五巷99号中石油乌鲁木齐大厦

联 系 人:唐博

电 话156*****776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分部(异议受理单位)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南路326号(新疆招标分中心)

联 系 人(异议联系人):高丽霞

电 话(异议联系方式):0991-*******

电子邮件(异议接收邮箱):gaolixia001@cnpc.com.cn或*********@qq.com

8.其它

8.1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咨询电话:**********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分部工作时间上午09:30至13:00,下午15:30至18:50(北京时间)。

8.2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8.3招标机构将通过“中油新投”微信公众号推送招投标相关政策信息,欢迎投标人关注和使用。

敬请关注“中油新投”


附件1:物资需求一览表.docx
附件2:技术标准.docx
附件3: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培训课件(上传投标文件相关操作流程).pdf
附件4: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商操作手册V1.1(缴费相关操作流程).pdf
附件5:中油新投二维码.docx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乌鲁木齐,099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管理系统 加注设备 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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