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物业管理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物业管理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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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

(三)预算金额:1,12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控制单价(元) 计量单位
1 需求详细说明:查看附件 一、项目概况(一)确定一家中标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本项目管理服务内容包括:卫生清洁服务、水电维修服务、绿化养护服务等。(二)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是由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与荔湾区人民政府合作共建的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在荔湾区教育局和中国教科院专家学者的支持和指导下,该校正努力打造一所未来能引领国内基础教育发展的,有人性、有温度、有美感、有故事的新样态学校。学校于2018年创办,同年9月正式招生,学校占地***** 平方米,共设计72个教学班,小学、初中各36个。二、服务内容(一)卫生清洁服务1、行政楼各行政办公室、年级级组办公室等各专用场室的室内清洁;2、办公楼、教学楼、体育馆、图书馆、楼道、卫生间、会议室、接待室、资料室、阅览室、阳台、天台、地下车库等全方位的清洁和日常保洁;3、校区所有室外运动场地、广场、道路、绿地等公共场地及设施的全方位清洁和日常保洁;4、环境卫生管理,范围包括:(1)道路:保洁和冲洗。(2)沟、渠、池、井:清理淤泥、垃圾等。(3)绿地:清理垃圾及枯草烂叶,保洁。(4)果皮箱:清理垃圾、冲洗、消毒。5、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和标准完善,有完整工作质量考核记录;6、清洁工态度热情,语言文明,服装整齐;7、保洁设备及工具完整,按工作程序对范围内的场所进行日常定期清扫或不定期的清扫保洁,做到按制定标准全方位保洁;8、有完备的“清洁应急工作预案”;如遇突发事件或突发检查时,积极配合采购人,搞好卫生工作;9、公共场所整体保洁质量做到地面无垃圾、泥沙及明显污渍;10、质量标准细则:(1)楼宇入口及架空层清洁要求① 门窗(玻璃、窗框、窗台、门把手)无手印、无污渍,保持光洁明亮。② 地面、地脚线、指示牌、座地烟灰盅无污渍、水迹、尘迹,保持光洁明亮。③ 灯饰、通风口、空调风口、天花顶无蛛丝、无污尘。(2)楼层公共区域部分清洁要求① 指示牌、悬挂牌光洁明亮。保持走火通道无杂物。② 地面、墙面、消防器材、果皮箱、垃圾筒无污渍、无痰渍、无尘迹。③ 天花吊顶、送排风口无蜘蛛网和灰尘污渍。④ 门把、镜子无水渍、无印迹,明亮照人。(3)领导办公室、会议室等清洁要求① 地面定时清理,无杂物。② 桌椅无尘迹污渍。③ 玻璃、灯饰光洁明亮。(4)卫生间清洁要求① 地面、墙面、门、窗、玻璃境面、隔板无灰尘污渍和其它杂物。② 小便器、坐厕、洗手盆无污渍、无积水、无垢、无臭,瓷器光洁明亮。③ 保持下水管道水流畅通。(5)露天部分清洁要求① 地面无垃圾杂物、无积水、无明显污渍油迹。② 门岗、道闸无明显尘迹、污渍、无垃圾杂物。③ 室外设施无明显灰尘污渍及不良张贴物。④ 绿化带无杂物及枯枝叶。⑤ 灯饰、栏杆、指示牌无污渍、水迹及明显灰尘。⑥ 水道、水面及无明显漂浮物。⑦ 垃圾房垃圾清运及时,物品摆放整齐。⑧ 垃圾桶无明显灰尘污渍,不过满。⑨ 阴沟、沙井、天台无明显杂物。⑩ 房屋立面、道路整洁,无堆放杂物现象(6)垃圾清运要求① 垃圾箱、筒的垃圾存量不超过上缘,每日清理一次以上,垃圾不在筒箱内过夜。② 垃圾中转站工具摆放整齐,垃圾存量不超过三分之二且做到日产日清,定期清洗消毒,无明显积水,无蚊蝇飞舞。③ 垃圾清运工具应保持清洁无破损,清运过程中不得产生二次污染。(7)污水沟(井)无堵塞物、排放通畅。(二)设备维护服务1.电工持有相应的有效电工证、高中以上学历且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熟练水电维修。2.负责范围:所有的水电、门窗的维修,包括各场室的照明线路维护、安装更换灯管、各种电线插座等;校区的设备维护。3.每天除了及时维修好已损坏了的水、电、门、窗等设施外,早上和下午各对校区巡查一次,以便发现水龙头是否渗漏并及时维修好。4.每天检查各电线及电器开关,检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能够及时排除。5. 配合采购人进行的水、电、门、窗等维修过程(三)绿化养护服务1.绿化养护范围:具体负责采购人所有绿化养护。2.绿化养护所需水电由采购人负责,绿化所需工具、杀虫剂、化肥等由中标供应商负责。3.养护要求:(1)除草:每月一次,杂草要连根拔起,并把杂草等清理出去。 (2)修剪:修剪要求每月一次。 剪下的树叶及时清除,保持整形的几何面基本平整,大部分枝条之间长短差不超过2-4cm,枯枝剪除。 (3)病虫防治一年二次。6月底至7月中旬进行。行道树要视病虫发生情况及时进行;一般的树种,视病虫发生情况及时进行。其他寄生性植物及病害防治对象应及时清除。草坪锈病,灌木都应及时检查及时防治。喷洒药剂时做到均匀细致。事后要检查,对效果不好的要重新喷药,同一树种病虫株害率控制在5%以下,死亡率在1%以下。 4.新种树木养护 (1)绿地新种树木养护,第一次浇透水后,以后浇水及其他养护归花房管理。无特殊原因成活率在95%以上。 (2)地被植物养护,无特殊原因成活率(面积比)在95%以上,没有面积超过lm2以上的成块草皮死亡。 (3)调整补缺新种树木养护:没有特殊原因成活率在90%以上。 5.清除枯枝死树 (1)凡清理的枯枝死树必须放到指定地点,并堆放整齐。 (2)乔木的清除枯枝工作:高大行道树的清洁工作及时进行,不得挂树一周以上。 (3)灌木绿篱的清除枯枝工作,应随时进行,不得超过一周以上。 (4)死树:一经发现随时清除。 6.抗旱 (1)使用消防水必须先请示校总务处,经同意后方可使用。 (2)种植已超过一年以上的树种保存率在99%以上。 (3)种后不到一年的新种树木,成活率在95%以上。 7.抗台扶正 (1)由于各种原因,行道树或其它乔木树干倾斜度超过10%以上的必须予以扶正。确实难以扶正的,要加以支撑防止加重倾斜。 (2)在台风来临之前,及时做好抗台准备工作,对易倒伏的树木予以支撑保护,己被台风倾倒的树木,在12天内予以扶正。 8.施肥 (1)一般树木施肥,在冬季之前施肥一次,开沟施肥,施后覆土。 (2)低矮花灌木花坛施肥:一年二次。秋季修剪后重施基肥一次,春季花前一次。 (3)地被植物施肥:一年二次,草坪可在下雨之前以化肥为主撤肥,时间在3、5月与10月。天晴施肥必须随后喷水,以防肥伤。 9.养护质量标准 (1)花坛种植图案美观,密度合理,时间适宜。 (2)及时松土施肥、浇水、治虫,保证植株健旺,花朵鲜艳。 (3)花坛四周及花坛整洁,无明显杂物。杂草及时清除。 (4)及时去除残花、枯枝。整形树及时修剪,保持美观。 三、服务要求(一)总体要求在服务期限内,中标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在管理范围内进行物业管理服务。(二)具体要求1.日常管理与服务(1)服务规范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2)各项服务要做到及时准点。(3)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建立齐全的管理服务档案(包括设备管理档案、日常管理档案等)。采购人随时抽查档案管理情况,以便日常监督。(4)每月初编写《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总结与工作计划》,并书面向采购人总务处汇报。(5)每月度对采购人进行一次书面服务满意调查,并分析提出改进措施。(6)制定管理处内部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并报送采购人备案。2.运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含设备档案、日常管理等)。四、人员配置要求(一)服务人员具体岗位设置(本项目须配置服务人员 17 人)校区岗位设置人数(人)禾园校区保洁员6绿化工1水电维修工1斗园校区保洁员7绿化工1水电维修工1合计17(二)中标供应商要配置不少于上述所需人员,可以提出更优化的配置方案。(三)采购人不提供宿舍,员工伙食自理。五、人员管理要求(一)采购人与派驻服务人员不发生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派驻服务人员由中标供应商自行管理,并按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的规定支付服务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奖金、加班费等一切费用。(二)若采购人加班期间要求提供相关物业管理服务的,中标供应商应按上班期间要求,保质保量地做好保障工作。(三)中标供应商的派驻服务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章制度,若发生人身伤害等工伤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与采购人无涉。(四)中标供应商全部工作人员应专职服务本项目,如遇特殊情况需借用本项目工作人员,须报请采购人批准,并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行。(五)投诉处理率100%,且及时、妥善,有完整的记录档案。(七)鼓励中标供应商贯彻执行穗人社函[2014]570号及穗民[2014]44号文件精神。在符合岗位条件下,“公益性岗位”优先招用广州市就业困难人员和参战复退就业困难人员。六、其他管理要求(一)中标供应商保证派驻工作人员的稳定性,如有工作人员调离,需书面通知采购单位相关负责人并得到批准。(二)在合同服务期内,中标供应商的工作人员在采购人处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所造成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责任和负责赔偿。(三)中标供应商不得转包或分包项目内容。(四)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对校内的设施及布置作变更。(五)现场服务的管理架构应完整,管理架构应能满足采购人日常管理需要。(六)中标供应商未按规定人数配齐人数,经采购人提出不改的,视为一次有效投诉。(七)由于中标供应商原因未给员工购买社保的,自通知整改之日起一个月内中标供应商应为员工购买社保,否则视为一次有效投诉。(八)中标供应商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有责任向采购人提供合理化建议,以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质量。(九)中标供应商应具备利用自身资源满足临时应急抽调含绿化种植、清洁服务、教学后勤保障等人员一次性不少于10人的调遣能力。(十)中标供应商要统筹安排物业工作人员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和做好临时安排工作。配合采购人完成一些后勤搬运工作,特别是进行大型活动的时候。(十一)中标供应商使用的工具、器材、消耗品等相关用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须在指定地点整齐摆放,农药、化肥和刀具等带有危险性的物品要妥善保存并告知采购人负责人。(十二)中标供应商不得私自带外人进入校园,禁止在采购人处存放违禁品。(十三)中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的服务需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违反合同规定的事项,采购人进行书面有效投诉,视作中标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供应商主张违约金,违约金在合同款额中扣除。(十四)请投标人充分考虑服务期内物价水平及人员薪金的调整因素。服务期内,本项目服务费不作调整。七、服务扣罚标准(一)服务有效投诉率少于1%,处理率100%;若有效投诉5-10次以内,扣当月物管费5%;10-15次以内,扣当月物管费10%;15-20次,扣当月物管费20%;20次以上或连续两个月达到15次,采购人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有效投诉的标准由采购人根据中标供应商的服务承诺自行制定。(二)学校师生、领导满意率95%;采购人定期组织满意率调查,如相比目标满意率少5%、10%、15%、20%,相应扣除当月物业管理费总额的5%、10%、15%、20%,已经支付的,在满意率调查的下月物业管理费中扣除,连续两次或半年累计3次满意率未达到70%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三)中标供应商每月内有效投诉在5次-10次(不含10次)内,扣当月物业管理服务费总额的5%;在10次-15次(不含15次)内,扣当月物业管理服务费总额的10%;在15次-20次(不含20次)内,扣当月物业管理服务费总额的20%;20次以上或连续两个月达到15次,采购人有权终止该中标供应商的服务资格。(四)采购人每月将组织师生对中标供应商服务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如采购人评价分少于70分、60分、50分,相应扣除当月采购人物业管理服务费总额的5%、10%、20%;已经支付的,在次月物业管理服务费中扣除;采购人评价分少于50分连续两次以上,采购人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且采购人有权终止该中标供应商的服务资格。八、付款方式服务费按月计算,中标供应商每月5号前根据甲方实际用人需求开出当月实际用人的服务费发票交予采购人,采购人于每月15日前(如遇节假日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为中标供应商办理上月服务费支付手续,中标供应商提供服务不足一个月时按日计算。九、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总价的5%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若中标供应商没有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有效期满后15个工作内由采购人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 1 1,120,000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9月02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工种及人员报价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时间:12 个月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何梓恒 ********

采购单位: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

2024年09月02日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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