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安全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安全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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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安全服务(广州集采)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

(三)预算金额:855,66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控制单价(元) 计量单位
1 服务内容:2024学年安保服务
需求详细说明:查看附件
三、保安服务内容及要求(一)服务内容1、中标供应商配备一支持证上岗的高素质保安队伍进驻学校,24小时在校区内巡查,落实安全管理的值班制度,负责制止和防止破坏及盗窃事件发生,确保学校无责任治安事故和重大责任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持校园公共秩序,保障学校的财产和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学校提供安全、安静、优美、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让学生在安全有序的环境中健康成长。2、根据采购人要求,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进入校园的外来人员必须有本校教职工陪同或通过电话联系核实同意许可和其它有效证件出示登记后方可入内;确保24小时保安人员在岗,巡查时以巡逻登记为依据;在班时不得嬉笑打闹、打瞌睡、聊天、离岗等。3、遵守劳动纪律,节假日不得在校园内接待亲朋好友;服务人员因私事不得进入校园办公大楼。4、做好出入校园车辆的管理,教职工车辆指定停放,办事车辆由保安合理安排停放,值班人员对出入校园的车辆必须登记入册。5、确保物业消防安全和财产安全,如果因为管理人员工作失误造成物品或财产损失,经公安部门查实后确定中标供应商承担责任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6、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总务处主任汇报或通知有关人员作紧急处理,保安人员有责任保护好现场并积极配合采购人妥善处理好有关事宜,如果因为延误时机而造成重大损失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7、门岗对外的报纸、信件、邮件、书刊等负责登记签发。(二)工作要求1. 保安员岗位实行24小时双人轮班制度,供应商可在不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及采购人要求的前提下,灵活进行人员配置。2. 保安员须熟悉服务区域的业务管理知识,中标供应商可提前与采购人协商培训事宜。3. 保安员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在采购人的监督下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和服务场所的日常管理工作。4. 中标供应商应指派专职人员进行工作接洽和日常工作管理,并派员对保安员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督促及教育培训。5. 保安员必须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6. 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对相关工作要求进行增减及细化。四、人员配置(一)服务人员具体岗位设置(本项目须派驻保安员岗位 13人)。岗位设置人数(人)保安主管兼会务1保安员12合计13(二) 人员素质要求1.经公安机关批准设立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并取得省级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2.遵纪守法,无违反计生政策规定。3.保安主管兼会务需有相关安保服务管理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沟通能力.4.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增加具体要求。(三) 人员管理要求1. 采购人与派驻保安服务人员不发生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派驻服务人员由中标供应商自行管理。2. 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所派驻的全部保安服务人员应专职服务本项目,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调整,须报请采购人同意,并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行。3. 中标供应商应当根据服务岗位需要定期对保安员进行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保安服务具体操作规程及质量服务应达到公安部颁发的《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的要求。五、服务费内容采购人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每月服务费已包含以下各项费用:(一)保安员工资和补贴(餐费、节假日补贴费及加班费用等);(二)购置从事保安工作必备的统一的服装、器械等装备费用;(三)购买保安员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四)保安员病重或因公致伤、残、死亡时发生的全部费用。六、付款方式服务费按月计算,中标供应商每月5号前根据甲方实际用人需求开出当月实际用人的服务费发票交于采购人,采购人于每月15日前(如遇节假日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为中标供应商办理上月服务费支付手续,中标供应商提供服务不足一个月时按日计算。七、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总价的5%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若中标供应商没有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有效期满后15个工作内由采购人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 1 855,660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9月02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向志宇 ********

采购单位: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

2024年09月0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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