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医院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万隆建设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医院装饰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具有要求在近两年有在卫生医疗系统下属各单位施工的业绩。 (6)由上海市检察院查询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医院装饰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5-16-********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为医院装饰工程。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5、交付地址:高平路1011号

6、交付日期:30日历天

7、采购预算金额:*******(国库资金:*******;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09-07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09-14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加盖公章; (3)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本单位人员《投标人员情况表》(通过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www.ciac.sh.cn查询、打印)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人执业注册人员、有职称人员或者持有安全生产合格证书的在沪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由上海市检察院查询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6-09-28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6-09-28 1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黄浦区迎勋路168号18楼

2、开标地点:黄浦区迎勋路168号18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及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参加投标。供应商应当委派本单位授权代表当面将纸质文件(5套)提交至代理人员。按有关规定当场无法解密的供应商将被取消投标资格,不纳入评审范围。

七、其他事项

报名单位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上海市黄浦区迎勋路168号17楼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1000元/本,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金额:3万元。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加盖公章; (3)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本单位人员《投标人员情况表》(通过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www.ciac.sh.cn查询、打印)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人执业注册人员、有职称人员或者持有安全生产合格证书的在沪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 由上海市检察院查询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通过验证的合格投标单位,方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单位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开标等相关要求按照《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沪财采[2012]22号)规定执行。开标时,若投标人违反《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沪财采[2012]22号)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规定,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的相关要求,本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同时,项目采购“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本项目面向所有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要求标准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中相关规定。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闸北区虬江老年护理院采购代理机构:万隆建设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沪太路565号地址:迎勋路168号17楼
邮编:200070邮编:200011
联系人:彭昕联系人:王峥
电话:********电话:*********8021
传真:********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饰工程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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