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城经济开发区自治区级开发区供热设施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一标段EPC-招标/资审公告
霍城经济开发区自治区级开发区供热设施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一标段EPC-招标/资审公告
霍城经济开发区(自治区级开发区)供热设施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一标段(EPC)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霍城经济开发区(自治区级开发区)供热设施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已由霍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霍城经济开发区(自治区级开发区)供热设施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霍县发改【2024】248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霍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专项债券资金80%,地方配套资金2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霍城经济开发区(自治区级开发区)供热设施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一标段(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霍城县
2.1.2建设规模:对现有燃煤热源点锅炉进行节能改造,其中包括:更换一号热源两台锅炉布袋除尘器箱体;改造一号热源上煤系统;改造二号热源除渣系统;一号热源两台脱硫塔改造;一号热源上煤除渣改造;一号热源膜式水冷壁、省煤器维修改造;一号热源前后拱维修改造;一号热源炉排;一号热源其他零星维修改造;二号热源布袋除尘器维修改造;二号热源前后拱维修改造;二号热源空预器维修改造;二号热源膜式水冷壁、省煤器维修改造;二号热源脱硫系统维修改造;二号热源输煤廊、储煤场改造;二号热源其他零星维修改造。
2.1.3 总投资额:3000万元
2.1.4总承包计划工期:总工期:32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1.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并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设计服务、采购、施工、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同时,投标人要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承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B)(含)以上;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已完成1项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或类似工程施工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表”,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落款日期为准或“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已完成1项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或类似工程设计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无
3.6、财务要求:近三年度(指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企业应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提供方须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
3.7、其他人员要求: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须具有相关专业施工员岗位证;质量检查员:须具有相关专业质量检查员岗位证;安全员:须具有安全员岗位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提供以上人员在本单位近六个月(2024年03月-2024年08月)的社保证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新疆工程建设云网站人员查询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8、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信誉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的承诺函、建筑实名制承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提供方须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获得用户的好评,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3)未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因串通投标、围标等违规行为被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通报。(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查询结果为准)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查询主体公章。(5)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主体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拖欠农民工工资诉讼情况。(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查询主体公章。(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依法缴纳税收无欠税记录的承诺函。(7)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查询主体公章。
3.10、其他要求: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负责人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的登记人员。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9月03日10时00分至2024年09月07日20时00分;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资审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审文件。
4.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09月14日10时30分。递交地点:伊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国际B座4楼)。
5.2 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格制 ,资格审查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霍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招标代理 机 构: | 新疆阔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霍城县 | 地 址: |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解放路111号西桥名都商业综合楼18层1803号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王 工 | 联 系 人: | 王章强 |
电 话: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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