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太平供热有限责任公司4*64MW热水锅炉环保改造工程(二期)烟囱防腐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哈尔滨太平供热有限责任公司4*64MW热水锅炉环保改造工程(二期)烟囱防腐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GTH00G1605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太平供热有限责任公司4*64MW热水锅炉环保改造工程(二期),招标人为哈尔滨太平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太平供热有限责任公司4*64MW热水锅炉环保改造工程(二期)烟囱防腐工程施工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道外区
2.4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项目为烟囱防腐工程,湿法脱硫防腐,钢筋混凝土结构
2.5招标范围:烟囱内壁有机涂层防腐、航空色环标识喷涂、烟囱爬梯、围栏、平台等钢结构防腐修理、烟囱出口防止烟囱出口外壁冬季挂冰设施等,详细的招标内容见招标文件所含内容。
2.6计划工期:30日内完工。
2.7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还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3.7参加工程投标活动的必须是企业法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拟派建造师)本人。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登记、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可能发生的异议或投诉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8各投标单位需提供企业所在地《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必须是本招标公告之后的日期;
3.9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须提供近一年来承揽同类型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承包合同、等相关材料(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9月5日至2016年09月9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0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有效的:
1.投标登记表
2.投标承诺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4.营业执照副本
5.资质证书副本
6.安全生产许可证
7.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8.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9.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近3年行贿犯罪档案。投标人应在企业所在地检查机构查询)
10.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须提供近一年来承揽同类型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承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材料(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11.建造师(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12.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岗位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项目班子人员配备(注册建造师1人、工长1人、质量员(质检员)1人、安全员安全考核证)需提交班子人员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等符合本招标公告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影印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大厅进行投标登记。
4.2凡通过上述登记的投标人,可自由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人民币,下同),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4.3如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寄送申请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6.
6.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或弄虚作假投标的,或者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或者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2本项目投标登记表、投标承诺等请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下载(http://www.thxmglgs.com/);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太平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道里区安升街46号
联系人:刘先生
2016年9月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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