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新型智慧城市一期建设EPC项目蕲春县新型智慧城市一期建设EPC项目招标公告
蕲春县新型智慧城市一期建设EPC项目蕲春县新型智慧城市一期建设EPC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蕲春县新型智慧城市(一期)建设EPC项目已由蕲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蕲发改审【202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蕲阳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53.0%自筹资金:47.0%招标人为湖北蕲阳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普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蕲春县 建设规模:拟建的项目建设内容包含大数据中心建设、数据AI中台建设、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二期、智慧城市运营管理平台建设、数字政府协同办公建设、经济运行监测平台建设、社会综合治理信息化平台、智慧教育、智慧应急管理、智慧交通、智慧水务、智慧能源、智慧政务、智慧城管等信息化建设。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初步设计、深化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装饰装修、系统集成、软件开发、验收、移交、运营和运维等工程。详见本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0-15 合同估算价:*****.58万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1)设计资质须满足①或②:①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资质或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须满足①+②:①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近三年(2021年9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投资金额在 6000 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智慧城市)的工程总承包(EPC)业绩。 3.3人员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可兼任设计负责人):①具有通信与信息工程类或电子与通信类或机电类或电气类高级及以上职称;②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④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通信与信息工程类或电子与通信类或机电类或电气类高级工程师证书。(3)施工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二级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联合体投标牵头人由联合体成员单位商议自由确定,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及义务,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均被否决。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9月03日至2024年09月0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4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1、投标人可通过手机免费申请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交易系统,进行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标书加密、标书解密;标书加密、标书解密环节必须同时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方式进行;详细操作流程请详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上线试运行的通知》。2、实行网上开标,投标人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3、各投标人如对电子招投标存在软件使用方法有疑问请拨打软件使用客服电话**********咨询。。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定标方法采用投票表决法(票决数量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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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2日 | |||||||||||||||||||||||||||||||||||||||||
备注: |
标签: 智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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