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市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施工十标段、十一标段、十二标段
宁夏银川市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施工十标段、十一标段、十二标段
宁夏银川市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银川市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已由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宁夏银川市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银审服(批)[2024]101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以/,项目业主为银川市林草和园林管理局,建设资金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应急管理部国家林草局关于下达生态保护修复专项2024年第五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执行,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银川市园林绿化质量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宁夏银川市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
2.2工程地点:银川市境内的森林火灾高风险区,为境内宁夏灵武白芨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涉及马鞍山、横山、北沙窝、甜水河、白芨滩、羊场湾、长流水、大泉8个管理站。
2.3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工程,总长128.00公里。按林区公路路面面层结构分为:新建砂石防火道路 115.20公里,新建沥青防火道路12.80公里。四级林区公路,路基宽度为4.0米,路面宽度为3.0米,两侧路肩各0.5米,为单车道防火应急道路。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
新建砂石防火道路:马鞍山管理站1号道路建设长度3.041公里,横山管理站4号道路建设长度3.551公里、5号道路建设长度16.922公里、21号道路建设长度8.114公里,北沙窝管理站7号道路建设长度4.589公里,甜水河管理站8号道路建设长度7.61公里、9号道路建设长度4.996 公里、10号道路建设长度1.163公里、11号道路建设长度5.436公里,白芨滩管理站12号道路建设长度7.417公里、13号道路建设长度5.23公里,羊场湾管理站14号道路建设长度28.321公里,长流水管理站15号道路建设长度4.582公里、17号道路建设长度2.006公里、20号道路建设长度3.776公里,大泉管理站19号道路建设长度8.446公里。
新建沥青防火道路:马鞍山管理站2号道路建设长度2.395公里、3号道路建设长度1.397公里,长流水管理站16号道路建设长度3.891公里,大泉管理站6号建设长度 1.601公里、18号道路建设长度2.977公里、22号道路建设长度0.349公里、23号道路建设长度0.19公里。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和技术规范(或技术标准)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附属工程量;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
2.5计划工期:1-12标段:2024-10-07至 2025-05-31,计237日历天;
13-15标段:2024-10-15至 2025-05-31,计229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十五个施工标段:
一标段:1号路和3号路
二标段:2号路
三标段:4号路和21号路
四标段:5号路北
五标段:5号路南
六标段:6号路、16号路、17号路、22号路、23号路
七标段:7号路和18号路
八标段:8号路和9号路
九标段:10号路和11号路
十标段:12号路
十一标段:13号路
十二标段:14号路南
十三标段:14号路北
十四标段:14号路中、15号路、20号路
十五标段:19号路
2.6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2.7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格 条件 |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所有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类似工程经验且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财务 能力 |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显示无亏损,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新成立的公司不适用此条) 备注: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成立年限情况酌情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
企业 业绩 | 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成功完成过1个四级及以上公路项目施工业绩。并且该施工业绩是以投标人名义签署的合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实力。 注:企业业绩必须是在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并审核通过的业绩,否则,其业绩将不予认可。 |
企业 信誉 | 1、投标人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宁夏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部省两级互联互通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投标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未在宁夏人力资源保障部门门户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 或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或查询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但已由处罚机关出具了已不再拖欠农民工资证明书的(网上查询截图为准); 7、投标人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截图为准); 8、无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的情形且未处于处罚期内; 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主要 人员 | 1、项目经理: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项目经理,并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交通运输部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2、项目总工: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项目总工,并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注: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业绩必须是在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并审核通过的业绩,否则,其业绩将不予认可。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组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组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组。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一套人员班组、设备只能中一个组内的合同段。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当同一投标人最终综合得分第一有两个或以上数量的合同段并这几个合同段都不在同一个组时,超过允许中标的组数时,推荐中标组时按以下原则确定:/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信用宁夏”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三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8在近两年有投标企业因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质量及安全事故等诉讼案件,限制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在该网站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办理网上投标相关事宜,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锁办理请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中CA锁办理通知,或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联系电话:**********,办理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23层2305号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数字证书受理中心,相关费用请自理。电子交易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0951-*******。
4.2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时间起 2024年09月02日00 时 00 分至 2024年09月09日23 时 59 分(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候。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1-3标段2024年09月26日09点00 分
4-6标段2024年09月27日09点00 分
7-9标段2024年09月29日09点00 分
10-12标段2024年09月30日09点00 分
13-15标段2024年10月08日09点00 分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网上加密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上传递交。
加密投标文件(NXTF)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及送达。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及送达的,作无效投标处理。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各投标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4.3具有关联关系的单位在开标现场应主动向招标人说明,并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填写清楚,如隐藏或不说明或未填写被查出后随时取消所有具有关联关系的单位的投标资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业主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1-3标段2024年09月26日09点00 分
4-6标段2024年09月27日09点00 分
7-9标段2024年09月29日09点00 分
10-12标段2024年09月30日09点00 分
13-15标段2024年10月08日09点00 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不见面开标大厅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CA锁(必须是同一把锁)登录新系统公共服务上方的“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按标段进行远程在线签到并等待解密。逾期上传、未成功签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未在规定期限内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进入招标人解密阶段,未解密成功的投标人将无法再进行解密。请各投标人务必及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具体开标系统操作事项详见招标文件及系统附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银川市园林绿化质量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49号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湖畔路与亲水南大街交
叉路口汇融中心A座九楼
联 系 人:张敬云 联 系 人:徐悦
电 话:0951-******* 电 话:132*****636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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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森林防火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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