鲟龙湾文化旅游项目城西三期建设项目高压配电及居民供电工程一期设计施工一体化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鲟龙湾文化旅游项目城西三期建设项目高压配电及居民供电工程一期设计施工一体化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鲟龙湾文化旅游项目城西三期建设项目,已在宜都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108-******-04-01-******,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湖北交投三江文旅康养发展有限公司(即招标人)现委托湖北华中天地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高压配电及居民供电工程(一期)设计施工一体化(第2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1、项目概况:城西三期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平方米。一期建筑面积为******.03平方米,分区域施工。

2、招标范围:本次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模式建设,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项目进行设计、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等阶段全过程服务,并对本项目的效果、质量、安全、工期和成本全面负责。

设计招标范围:包含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建设期间图纸优化、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及后期服务等。

施工招标范围:10KV外线由高压电接驳点至城西三期开闭所,内线公变由城西三期开闭所经公变配电室至各楼栋户表,内线专变由城西三期开闭所至专变配电室止的所有供配电设施安装工程、土建工程的施工;使用协调及相关的破路赔偿、绿化赔偿及恢复;电缆采购及施工、开孔及防火封堵(含外线、通道及配电室);公专变工程施工等图纸内所有内容;工作内容包括供电勘察、图审、监理,设备与材料采购、(土建、安装)施工、高压试验、仪表整定校核、验收、挂表计量、正式送电、协助建设单位与供电公司签订正式供用电合同、交付、质保等全部工作。

3、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工程建设地点:宜都市姚家店镇刘家嘴村。

5、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1)设计工期:方案设计成果在合同签订后14天内完成,方案设计经发包方审核通过后14天内完成深化的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预算,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与高压配电及居民供电工程(一期)施工工期一致。

(2)施工总工期:240日历天。其中一区150日历天,二区90日历天。本项目分区施工,各分区工程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具体竣工时间以完成送电日期为准。

6、项目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达到相关国家规定设计深度要求,确保通过相关机构对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的审查。

(2)施工质量要求:通过供电部门验收并向指定物业公司移交。高、低压供配电设备选用经国家质量监督机构认定的型式试验合格、符合国家或电力行业的标准产品;达到国家及电力行业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7、工程安全要求:达到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一般安全事故,杜绝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设计方)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须具有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承装、承修、承试为五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设计方)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方)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有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安全员须上传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9、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均应提供2024年1月-2024年6月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的施工类“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诚信专项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为100分。)

1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或截图上传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上传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1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3、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仅接受最多不超过一家施工单位和一家设计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本项目的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为本项目施工单位,且必须出具书面联合投标协议书,并满足招标文件中对联合体投标的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本项目的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员后,在服务系统内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9日17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项目所属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项目所属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七、开标会

(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9时00分。

(2)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都市五宜大道99号市科技孵化中心A3-开标室01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网上开标”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3)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网上开标”选择所投标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4)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九、发布公告的时间与媒介

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4年9月2日。

信息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湖北交投宜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官网。

十、联系方式

1、异议联系人:胡婧

异议联系电话:0717-*******

2、招标人:湖北交投三江文旅康养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宜都市鲟龙湾文化交流中心

联系人:周林

联系电话:0717-*******

3、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中天地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高新区深圳路18-5号

联系人:胡婧

联系电话:0717-*******

4、行业主管部门:宜都市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

联系电话:0717-*******

5、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供电工程 文化旅游 设计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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