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吉林省农村信用社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中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36-ZB2024033L)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吉林省农村信用社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中介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选聘 1 家会计师事务所和 1 家资产评估机构提供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服务(须联
合体投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吉林省农村信用社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中介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吉林省农村信用社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中介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
见公告正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03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09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国盛维景酒店(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 7008 号,工农广场南行 300
米)13 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国盛维景酒店(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 7008 号,工农广场南行 300
米)13 楼会议室
七、其他
吉林省农村信用社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中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吉林省农村信用社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中介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一汽国际
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09 月 23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
文件。
1.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0736-ZB2024033L
1.2 项目名称:吉林省农村信用社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中介服务项目。
1.3 最高限价:见招标文件。
1.4 采购需求:选聘 1 家会计师事务所和 1 家资产评估机构提供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服务(须
联合体投标)。
1.5 合同履行期限:见招标文件。
1.6 本项目不接受分所投标。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
责任能力的企业(公司)或其他组织。
2.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
和冻结状态,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拟为招标人服务的团队成员信誉
良好(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
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2)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分别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 2023 年度财
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和社会保险金缴纳记录(提供近一年以来连续 3
个月的纳税证明资料和社保缴费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
明文件。联合体成员须同时提供)。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为会计师事务所与资产评估机构组成投标联合体,
资产评估机构与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存在关联关系。会计师事务所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负责
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提供投标联合体协议)。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有 1 个银行业金融机构重组、合并涉
及的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实施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关键页至少应包括首页、
签字页及相关内容页)。
(5)投标的会计师事务所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 3 年及以上(提供合法有效的执业证书和
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熟悉金融法规、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和流程以及有关风险
管理政策。投标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人数应不少于 300 人(提供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
业管理系统查询截图)。
(6)联合投标的资产评估机构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 3 年及以上(提供合法有效的执业证
书或备案证明和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熟悉银行业资产评估业务。
(7)项目总负责人应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发的注册会计师证书,具有 5 年及以上审
计工作经验(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网站截图证明文件);资产评估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国
资产评估师协会颁发的资产评估师证书,具有 5 年及以上资产评估工作经验(提供相关证书
复印件或网站截图证明文件)。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采购活动。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获取招标文件
3.1 时间:2024 年 09 月 03 日 08 点 30 分至 2024 年 09 月 09 日 16 点 30 分(北京时间,法
定节假日除外)。
3.2 地点: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3.3 方式:本项目采用现场或网上(邮件)购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内,
将营业执照(联合体成员须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公告中本项目的
特定资格要求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zhanglongtian@faw.com.cn),并电话(19969564728)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注:邮件中须
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
投标。
3.4 售价:300 元,文件售后不退。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23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4.2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23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4.3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国盛维景酒店(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 7008 号,工农广场
南行 300 米)13 楼会议室。
4.4 开标地点:国盛维景酒店(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 7008 号,工农广场南行 300
米)13 楼会议室。
5.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6.其他补充事宜
6.1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6.2 潜在投标人无论是否参与本项目,均须对本项目所有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向第三方
透露。
7.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 招标人信息
名 称: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 7251 号
联系方式:0431-80769236
7.2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东风大街 3462 号
项目负责人:刘庆野、张龙天
联系方式:19969564663、19969564728
邮 箱:zhanglongtian@faw.com.cn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 7251 号
联 系 人:吴老师
电 话:0431-8076923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吉林省长春市东风大街 3462 号
联 系 人: 刘庆野、张龙天
电 话: 19969564728
电子邮件: zhanglongtian@faw.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