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国道 331 线路井至甜水井段公路输电及配电线路迁改工程施工谈判采购招标公
告
(招标编号: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额济纳旗
一、招标条件
本国道 331 线路井至甜水井段公路输电及配电线路迁改工程施工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311.6058 万元,招标人为额济纳旗交投公路建
设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国道 331 线路井至甜水井段公路工程项目涉及的全部 110KV、35KV、10KV 输电
及配电线路迁改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征地拆迁、青苗补偿、设备及材料采购、拆除、恢复、
安装、调试、材料退库、竣工图编制、竣工验收、向权属单位移交等各项迁改项目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LTDLSG;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LTDLSG)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
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能源局
颁发的承装、承修、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具有有
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02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06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发送到邮箱
499602039@qq.com 见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见文件
七、其他
国道 331 线路井至甜水井段公路输电及配电线路迁改工程施工
谈判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 331 线路井至甜水井段公路工程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
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 331 线路井至甜水井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
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23﹞479 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阿拉善盟交通运输局以《阿
拉善盟交通运输局关于国道 331 线路井至甜水井段公路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阿交发〔2023〕
316 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额济纳旗交投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争取中央
车购税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额济纳旗交投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为内蒙古
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前三次招标招标失败,现发布谈判采购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路线总体呈东西走向,项目起点与国道 331 线北银根至路井段公路终点顺接,终点顺接在建
的甘肃省国道 331 线大红山至霍勒扎德盖段。主线全长 241.37 公里,共设置中桥 2 座/115
米、涵洞 158 道;全线共设置平面交叉 15 处,服务区 1 处,停车区 1 处,检查站 2 处,养
护工区 2 处,简易停车区 2 处,治超站 2 处,养护工区、检查站、治超站分别与服务区、停
车区同址分建。
红梁子连接线全长 22.50 公里;哈镇连接线全长 16.29 公里。
主线及连接线均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 4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8.50 米。
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 级,其他技术指标满足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
标准》(JTGB01-2014)中的规定。
本次招标范围为国道 331 线路井至甜水井段公路工程项目涉及的 110KV、35KV、10KV 输电
及配电线路迁改施工。
2.2 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工期为 36 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 9 月 25 日,计划交工日期:2024 年 10
月 31 日,缺陷责任期 12 个月。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情况见下表:
标段编号 主要工程内容
LTDLSG 国道 331 线路井至甜水井段公路工程项目涉及的全部 110KV、35KV、10KV 输电及配
电线路迁改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征地拆迁、青苗补偿、设备及材料采购、拆除、恢复、安装、
调试、材料退库、竣工图编制、竣工验收、向权属单位移交等各项迁改项目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
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承修、承试三级及以上
资质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近 5 年(2019 年 9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书签订日期或订单日期为准)至少完
成过 1 项类似电力工程业绩。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附件。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
得参加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的获取时间:2024 年 9 月 2 日至 2024 年 9 月 6 日。
5.2 获取方式:采用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将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及联系方式发送到邮箱 499602039@qq.com,获取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招标预备会。
6.2 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之前发送到邮箱 499602039@qq.com。
6.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 年 9 月 11 日上午 9:30
6.4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额济纳旗交投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额济纳旗交通运输局三楼 301
联 系 人:常先生
电 话:0483-6523656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交通大厦 10 楼
邮 编:010051
电 话:15184729526
联 系 人:王先生
公告附件
附 录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号 项 目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LTDLSG 法人资格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等级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承修、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
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号 财务要求
LTDLSG 无。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号 业绩要求
LTDLSG 无。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号 信誉要求
LTDLSG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
(4)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标段号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LTDLSG 项目经理 1 1、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
称一致,否则不予认可);
3、取得建安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4、必须在本单位参加社保。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
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 1 1、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必须在本单位参加社保;
3、取得建安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
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评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递交响应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
2 评审因素与标准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投标函(第一个信封)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
工期;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c.投标函签署日期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书出具日期同日或其之后。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
文件规定。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
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
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5)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 款规定,且按招
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
(1)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组成齐全完整,字迹清晰可辨: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及投标报价(包
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
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了电子版投标文件。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资质证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承装(修、试)电力设施
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了电子版投标文件。
续上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施工组织设计,满分 40 分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25 分
财务:5 分
业绩:20 分
履约信誉:5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中填写的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四舍五入,取整数):
所有有效的投标人,对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投标
人须知”第 5.2.4 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除外)。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
修正,存在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而被否决的,应剔除对应投标人及其投标报价后修正评标基
准价。上述情况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除上述情形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
价
偏差率保留 4 位小数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
重分值的 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
员总数为七人及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
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 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及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及分值
2.2.4(1) 施工组织
设计(40 分) (1)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2)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尤其对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
案、方法及措施);
(3)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4)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5)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含疫情防控管理体系、方案及措施);
(6)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7)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8)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根据先进、科学、合理程度,得 24~40 分。
2.2.4(2)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20 分)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任职资格与业绩
(20 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最低要求)的,得 10 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最低要求)的,得 10 分。
2.2.4(3) 财务能力(5) 财务能力(5) 通过资格审查的,得 3 分。
流动资金额度提供 200 万元的,加 1 分(提供不足 200 万元的不加分);在 200 万元的基础
上,每增加 100 万元,加 0.5 分,增加不足 100 万元的不加分;本项最多得 2 分。
2.2.4(4) 业绩
(20 分) 业绩
(20 分) 通过资格审查的,得 15 分。
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近 5 年(2019 年 9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
间,以合同书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每增加 1 项加 2.5 分,本项最高
加 5 分。
2.2.4(5) 履约信誉
(5 分) 履约信誉(5 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的,得 5 分。
2.2.4(6) 评标价
(10 分) 当投标人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 0.2 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 0.1 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用
公式表示如下:
式中:F1— 投标人财务得分;
F — 财务得分所占的百分比权重,F=10
D1—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D — 评标基准价。
若 D1≥D,则 E=0.2;若 D1
财务得分最低为 0 分。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
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
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检测工作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业绩: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履约信誉: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检测工作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履约信誉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至第 3.5.4 项规定的有关证
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
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
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 2.2.4 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检测工作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 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部分计算出得
分 B;
(3)按本章第 2.2.4 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 C;
(4)按本章第 2.2.4 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履约信誉部分计算出得分 D;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C+D。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1 款
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
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
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4 项(5)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 E。
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E。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
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
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
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
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
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
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
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0483-6523656。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额济纳旗交投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额济纳旗交通运输局三楼
联 系 人:常先生
电 话:0483-6523656
电子邮件:40471458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交通大厦 10 楼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15184729526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