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一分局浉河区年度水环境治理技术顾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采购/资审公告
信阳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一分局浉河区年度水环境治理技术顾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信阳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一分局浉河区2024-2025年度水环境治理技术顾问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信浉财磋商采购-2024-40 | |||||||||||||||
2、项目名称:信阳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一分局浉河区2024-2025年度水环境治理技术顾问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864,98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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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为改善浉河区水生态环境,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发挥技术单位在水污染防治过程中的指导作用,助力我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实现水质监测断面“保三争二”目标 5.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技术标准,且满足采购人需求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本项目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内《中小企业声明函》样本),不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未提供的将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生态环境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劳动合同及2024年以来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 3.2本项目 适用 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在投标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七、综合材料”附件),投标人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12个月内任意3个月纳税证明,新成立公司不足3个月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12个月内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证明,新成立公司不足3个月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默认履行合同的法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二)投标人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查询截止时点为:从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09月03日 至 2024年09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 | |||||||||||||||
3.方式: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供应商操作手册)。竞争性磋商文件(*.XYZF格式)下载后需使用“信阳市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文件领取页面下载)。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XYTF)到会员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供应商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上传时必须得到交易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请供应商在上传前务必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09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s://ggzyjy.xinyang.gov.cn/BidOpening,供应商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供应商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3.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4.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 5.由于交易中心系统升级,请各投标单位在新系统中重新入库,再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特别提示: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6.监督部门: 联系人:信阳市浉河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6-*******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信阳市生态环境局直属一分局 | |||||||||||||||
地址:信阳市浉河区鸡公山大街255号 | |||||||||||||||
联系人:伍健铭 | |||||||||||||||
联系方式:037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宏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南阳市宛城区仲景街道孔明大道建业凯旋广场 | |||||||||||||||
联系人:赵学静 | |||||||||||||||
联系方式:156*****509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赵学静 | |||||||||||||||
联系方式:156*****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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