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选具有护理员护工管理资质的机构
遴选具有护理员护工管理资质的机构
根据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卫办便函[2023]36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护理员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改善医院护理服务,满足患者全方位多层次的陪护服务要求,规范我院住院患者陪护护理员管理工作,申请遴选具有护理员管理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由其负责提供具有相关资质的护理员(护工)为有需求的住院患者提供陪护服务。第三方机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我院不参与其经营活动。
时间:2024年9月2日-— 2024年9月9日
报名联系方式:联系人:王护士长 电话:0352-*******
标签: 护理员 护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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