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三雷士建筑物楼顶光伏招标公告
曹三雷士建筑物楼顶光伏招标公告
为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经中山市古镇镇曹三村民委员会和中山市古镇镇曹三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研究决定引进有资质的光伏公司合作,在雷士项目建筑物楼顶进行安装光伏发电项目,拟采用出租楼顶方式引进合作单位,由合作单位负责承担光伏项目建设、投资、运行、维护、管理等工作。现在需要对曹三雷士项目建筑物楼顶光伏项目公开竞投出租,本次公开竞投采用电子竞投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者前来竞价,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及竞投网站
“中山市三资财务一体化管理平台”,也可登录手机微信关注“中山市农村三资及财务监管平台”小程序同步操作。
二、报名时间
2024年9月3日起至2024年9月9日。
三、竞投时间
2024年9月10日上午,具体时间以网页页面显示为准。
四、投标人规定要求
1、投标人具有光伏项目建设资质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并独立于招标人;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承试类五级或以上许可,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截至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尚拖欠全镇各村集体租金、承包款等费用未结清的不能参与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竞投保证金
竞投保证金为12万元,中标后转为合同保证金12万元。
七、合作租赁期限
20年(包含建设期),中标人保证项目必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70日内完成验收交付,并保证能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中标人必须在中标公示7日后的3日内完成签订合同等手续,否则视为中标人弃标,由招标人收回竞得物并没收中标人缴交的竞投保证金。如中标人建设逾期或因中标人原因未能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招标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收回项目场地另行处理。
八、竞价规则
招标底价1元/平方米/月,每次竞价增幅为0.1元/平方米/月。租金每10年增加一次,每次增加5%。租金按年缴交。
九、注意事项
1、现场勘查:投标人在参与竞标前需自行前往相关租赁物进行勘察,招标人不再组织各投标人勘查现场,如有任何疑问投标人可在报名前向招标人进行咨询,报名参与投标即视为投标人已经明确了解租赁物的现状,即确认该租赁物为可租赁状况,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投标、租赁合同无效、撤销、赔偿损失等。
2、中标人负责承担光伏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维修、管理、供电线路安装以及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合作运营期间,产生的所有电力采用“全部自用”运营模式,归中标人所有,由中标人自行处理,招标人只向中标人收取场地租金。
3、中标人将负责该方案的整体设计,项目建设设计方案完成后需提交招标人进行审核,项目设计方案一经招标人批准,除双方另行同意外,不得修改。
4、中标人负责办理本项目实施所必需的各级政府许可文件和电网接入批复,保证在完成光伏项目建设并交付给招标人前办理完成所有报批手续,招标人仅提供场地证明协助。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另行处分项目场地(如转借、转租、改变用途或用于抵押等)。
5、中标人在本项目建设期间需全程服从雷士光电产业链主项目EPC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并与招标人和总承包单位共同签订《专业分包工程总包配合服务三方协议书》;同时向总承包单位支付15万元的总包配合服务费。
十、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曹三村民委员会物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60—********(李小姐);
联系地址:曹三国际灯配城南门客户服务中心三楼。
十一、附件
1、《曹三雷士项目建筑物楼顶光伏项目合同书》
2、《曹三雷士光电产业链主项目专业分包工程三方协议》
3、《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进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实施意见的通知》
4、曹三雷士项目建筑物楼顶图纸
中山市古镇镇曹三村民委员会
中山市古镇镇曹三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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