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第九十九学校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南阳市第九十九学校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南阳市第九十九学校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阳市第九十九学校建设项目已由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宛发改审批【2024】119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5-******-04-01-******。招标人为南阳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阳市第九十九学校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E411*****010*****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项目概况:总占地面积1.43万平方米(约合 21.5亩),本次改造主要内容为:原教学楼、办公楼加固维修改造,原教师宿舍楼、学生宿舍楼、餐厅、门卫房维修改造,和院内广场、道路、运动场铺装改造、围墙维修加固及新建雨污水、强弱电、监控等配套工程。

2.5建设地点:南阳市境内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全部内容

2.7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规范验收合格标准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1、2022、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 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格式自拟);

3.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投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4.2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须先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实体锁之后,凭其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页面相关引导内容。

4.3投标保证金交纳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保证金免缴、保证金减半缴纳、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五种方式(任意符合其中一种即可)。

(1)转账

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标段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账号交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账户;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交纳均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2)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办理电子投标保函费用必须出自投标企业基本账户。

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交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3)保证金免缴

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在参与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交投标保证金。其他市级及以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价的信用等级或第三方(商业)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与我市建筑业信用评价结果享受同等待遇;省住建厅公布的信用评价优秀等级企业视同AAA级。

上述所有投标企业在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将企业所获取信用评级的文件依据原件录入“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的【企业奖惩】栏目中,方可享受保证金免交政策。

(4)保证金减半缴纳

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在参与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给予投标保证金减半缴纳。

上述所有投标企业在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将企业所获取信用评级的文件依据原件录入“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的【企业奖惩】栏目中,方可享受保证金减半政策。

(5)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按照《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宛公办【2021】2号)文的要求,在南阳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4.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2日8:00分至2024年9月24日9:00分。潜在投标人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5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不收取费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4日9:00分(北京时间)

5.2 该项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来参与投标。而是各投标人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附件:操作手册地址(下载专区中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ggzyjy.nanyang.gov.cn/BidOpening/bidhall/nanyang/login.html

5.3 该项目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U 盘等。需要注意开标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

5.4 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400-998-0000。

5.5 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30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南阳市范蠡东路与南都路交叉口东南角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四层、五层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招标人:南阳市公安局

地 址:南阳市宛城区张衡路1号公安大厦

联 系 人:马红举

联系电话:156*****088

监督单位:南阳市卧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阳市工业路66号

联系人:谢东辉

电话:037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圣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路三川盛唐商务苑21幢901室

联系人:王丽君

联系电话:156*****89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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