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工人文化宫管理中心专线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武汉市工人文化宫管理中心专线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名称:武汉市工人文化宫管理专线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8万
最高金额:9.8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止,在工作时间到武汉市工人文化宫管理中心一号楼四楼A12室投放询价所需的相关材料。
报名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450号武汉市工人文化宫管理中心
联系人:张主任 027-********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授权其参与本次投标并承担相关民事责任的承诺书。每个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不能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
(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获得具备以上资质的企业(公司)授权分支机构时,应提供企业(公司)对供应商授予的委托书,或企业的有关文件、制度等能够证明企业(公司)授权供应商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法定代表人签字可以由分支机构负责人进行签字。
二、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一)采购清单序号 | 业务类型 | 数量 | 服务提供 |
1 | 100M及以上 专线链路 | 1条 | 1.下行带宽100M及以上,上行带宽100M及以上,不限制上网终端设备数量。 2.光纤专线接入,免费提供光MODEM。 3.上网终端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等各类可无线或有线接入互联网的终端设备。 |
2 | ITO技术服务 | 1项 |
1、基本原则
高可靠:投标方案应采用高可靠性产品和容错强的网络结构,应采取多层次冗余备份手段的技术,设备在发生故障时能在最短时间内恢复,以最大程度地保证网络的正常运转。
高安全:投标方案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网络策略制定一套完善的安全保障体系,采用合适的技术手段,充分保证网络安全性。
先进性:投标方案应既满足目前的业务需求,又要充分考虑未来的发展,保证网络5年内不落伍,选用符合国际标准的系统和产品,以保证系统具有较长的生命力和扩展能力,满足将来系统升级的要求。
易管理:投标方案应具有良好的可管理性,网管系统应具有监测、故障诊断、故障隔离、过滤设置等功能,以便于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同时应尽可能选取集成度高、模块化、可通用的产品,以便于管理和维护。
2、服务技术指标
名称 | 功能要求 | |
通信线路服务要求 | 100M及 以上 专线 | 1.接入带宽:上下行带宽均≥100M(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每日通讯通畅率(在线率):≥95%(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专网上任意节点间通信传输延时:≤10ms(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线路误码率≤10E-9(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5.光缆线路单点故障业务保护倒换时间应不影响采购人业务. ▲6.链路具备双路由功能,倒换时长≤50ms。(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7.系统中每一路光缆应具备两纤芯,其中一芯作为同点纤芯的备用纤芯,新开网络不得占用备用纤芯。 ▲8.为保证信息传输安全,必须采用专网专用,本项目建设的信息传输专网应与互联网及其他任何外部网络进行物理隔离。(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
技术支持服务 | ITO服务 | ▲1.服务商需提供专业的ITO服务。 ▲2.服务商需承诺7*24小时电话响应服务。 ▲3.服务商需承诺工作时间2小时抵达现场服务。 ▲4.服务商需指定专职客户经理提供服务 5.重大活动,投标人需提供现场支持服务。 |
1、投标方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具体标准满足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电信服务规范》和采购人的需求,保证采购人使用通信业务安全畅通。投标方应按照国家规定的通信服务质量标准,为采购人提供各类通信业务咨询、查询、组网建议和障碍申告等服务,同时接受采购人的服务质量监督。
2、投标方应在项目验收后提供链路免费维护保障工作。免费维护期间,投标方应免费向采购人提供售后服务,在服务期限内,供应商负责对本合同约定范围的传输线路进行维护与维修及更换零部件,不收取额外费用。
3、本次招标需求应视为保证涉及运行所需的最低要求,如有遗漏,投标方应在保证需求满足的条件下予以补充。因投标方设备选型不当导致的传输线路故障和技术指标不达标,均由投标方负责解决,采购人不提供任何补偿并有权利要求投标方更换为合适的产品。
4、投标方在接到采购人故障投诉后,应尽快在采购人的配合下查明原因,处理故障,恢复采购人业务的正常使用。投标方应能在采购人提出技术服务要求60分钟内做出实质性反应,并在采购人报修后24小时内解决问题。
5、投标方应保证网络7x24小时安全运行,并提供7x24小时维护服务(含节假日),提供24小时专享服务热线,并依据相关规程和规范进行维护。
6、投标方应向采购人提供必要的业务和技术支持,并对采购人的各类服务需求实行客户经理制。客户经理应对需求方所有业务的新增、变更、撤销,以及费用结算、故障跟踪等需求,进行统一受理、统一协调。当采购人因单位撤并、新建等原因,需要调整服务时,客户经理应积极响应,全程配合。
三、评标标准及方法评标项目 | 分值 | 评标分项 | 分值 | 子项目及分值 | ||
报价部分 | 10 | 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D),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 | ||||
商务部分 | 40 | 企业业绩 | 8 |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类似业绩资料不少于4个。 | ||
企业实力 | 5 | 投标人具有以下有效证书的,每个得1分,满分5分。 | ||||
5 | 投标人需获得电信运营对本项目电路服务授权,根据所获授权电信运营商拥有中国大陆地区IPV4地址总数占比情况进行打分,IPV4地址总数占比≥20%得5分,10%≤IPV4地址总数占比<20%根据得3分,IPV4地址总数占比<10%不得分。(提供最新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认证出具的报告截图证明,且提供电信运营商书面盖章授权)。 | |||||
8 | 投标人具有以下有效证书的,每个得2分,满分8分。 | |||||
项目负责人 | 9 | 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需具备以下资格证书: | ||||
项目团队 | 5 |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团队实施人员不少于5人(不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团队实施人员须具备以下资质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高级通信工程师任职资格)、系统架构设计师、网络工程师、IT服务项目经理证书(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认证)、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满分5分,每缺一项证书扣1分,扣完为止。(同一人拥有多个证书的按一个证书计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及人员近六个月任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 ||||
技术部分 | 50 | 技术要求指标 | 25 | 根据投标人对服务技术指标的应答情况评分,满足技术指标所有要求得满分,满分25分。▲号项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不满足或未提供的每项扣2分;非▲号项需逐条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每项不响应或不满足扣1分,扣完为止。 | ||
网络架构规划 | 7 | 1、符合业务要求,方案内容完整、详细、表述清晰、科学合理,得 7分; | ||||
实施方案 | 6 | 1、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完整、方案科学合理、针对性及可操作性强投入资源准备充分可靠、能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得5-6分; | ||||
售后服务方案 | 6 | 1、方案保障服务响应,完全响应或者优于客户需求,得4-6分; 2、方案编制有缺陷,内容不完整,部分符合客户需求,得1-3分; | ||||
培训方案 | 6 | 1、制定详细的培训方案,负责对单位网管员培训本项目的整体规划,明确日常管理中的权利和义务,厘清各方角色职责,打通各方交流沟通渠道,完全符合客户需求,得4-6分; 3、方案编制不合理,不正确,或方案未提供的,得0分。 |
标签: 专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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