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施工及养护项目劳务服务采购二次询价公告

绿化施工及养护项目劳务服务采购二次询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绿化施工及养护项目劳务服务采购;

2.服务范围:绿化施工及养护项目;

3.采购需求:详见报价表(附件2);

4.最高控制总价: ******.00 元;

5.主要工作包括:服务范围内的绿化种植(包括但不限于乔灌木种植、支撑、乔木修剪等)、绿篱修剪、打草、清杂、补植等工作,具体工作以采购人的实际要求为准;

6.本项目劳务工日为预估量,存在零星等服务,采购人提前半天通知成交人(可当面口头、电话、微信、短信等),成交人接到采购人指定联络人下达的用工需求通知后,应在约定时间上班之前,自行将所需工种劳务人员并按工种所需携带的作业工具及日常安全防护用具送到采购人指定作业区域,按采购人的需求进行作业,根据实际劳务工日按季度结算,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自行评估风险;

7.报价要求:报价单位为人民币,报价(含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报价单位根据本项目要求需要提供服务的价格,包括但不限于每工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接送费、保险(保险应覆盖整个服务期)、工资、社保、医保、劳保、工种要求所需费用、技术服务费(含联络费、咨询费)、劳务费、不可预见费等一切所需费用,采购单位不提供住宿、午餐;

8.人员基本要求:成交人需具备采购人所需工种的劳务人员,且各工种劳务人员会使用所需的作业工具,采购人有权要求对成交人提供不符合工种要求的劳务人员进行更换;

9.成交人应为所提供的劳务人员购买保险,成交人应充分预估作业过程中可能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并为劳务人员购买相应赔付额度的保险,成交人购买的保险应覆盖整个服务期;

10.成交后承诺:投标人需考虑市场价格变化风险,本合同期限内成交价格不予调整;

11.本报价投标人响应公告所有采购人的要求及后续合同条款要求。

二、报价须提供材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资质要求:有效的或备案的施工劳务企业资质(不分等级及专业);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是委托代理人参加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1);

4.报价表〔需填写完整、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包括最高控制单价、总价),未按要求填写或报价高于最高控制价(包括最高控制单价、总价)、“报价单价”与“报价合计”有出入的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格式详见附件2〕;

备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未盖公章视为无效投标)。

三、报价文件送达方式

1.送达日期:截止时间2024年9月6日上午10 :00 ;

2.送达方式:以密封的文件袋一式1份邮寄或现场送达至福建省晋江市青阳街道金融广场1期2号楼902招标采购部,联系人:孙工 159*****311 ,逾期未送达的、未进行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本次询价不收取费用。

四、成交方式及合同事项

1.本次询价工作以采购人实际需求出发,从所有资格审查合格单位中,经评审报价总价最低价为该项目的成交人,若任意两位或两位以上投标人报价总价最低相同的情况,采用当场摇球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取成交人;

2.成交人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15天内与绿城园景公司签订合同(在服务范围内按采购人的需求进行作业,根据实际劳务工日按季度结算);

3.成交人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合同金额:成交金额;

5.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一年或合同期限内累计结算金额达到成交金额,以最先达到者合同自然终止;

6.付款方式:

6.1每季度结束之日起15天内成交人根据上季度验收合格的劳务工日,整理形成结算书及其他采购人要求的付款资料,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人提供的完整付款资料后支付该季度已服务并验收合格金额(结算金额取小数后两位,四舍五入)-该季度违约金(如有);

6.2 成交人应提前7个工作日开具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采购人,否则采购人有权顺延支付付款期限。未提供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验收方式

1.分12期次验收;

2.每月对服务情况进行验收,每季度进行结算。

六、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若有一方自行解除合同,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向对方支付成交金额10%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赔偿金及违约金从自行解除合同之日后十日内付清;

2.因成交人原因在项目劳务服务范围内发生重大质量、财产损失等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成交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3.成交人接到采购人指定联络人下达的用工需求通知后,应在约定时间上班之前,自行将所需工种劳务人员并按工种所需携带的作业工具及日常安全防护用具送到采购人指定作业区域,劳务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点作业区域,成交人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成交人未按时提供相应劳务累计5次及以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人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同时如项目紧急的,采购人有权聘请第三方提供相关劳务,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4.成交人在收到采购人发出的任务通知后,应于三日内保质保量完成服务工作;每延期1日,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整;延期超过5日的,从第6日起每延期1日,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整;延期超过10日的,成交供应商除应支付每日5000元违约金外,同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5.成交人每次提供劳务服务前,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做好警示标志并将残渣处理干净,经采购人或有关主管机关检查发现残渣清理不彻底的,每次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整;若据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6.采购人和成交人的派出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劳动或者劳务关系,若发生项目劳务服务范围内的人员死亡、伤残等人身安全事故,均由成交人承担民事、经济甚至刑事责任,如成交人购买的保险赔付额度不足以覆盖赔付金额,在成交人结清保险额度外的赔付金额前,采购人有权暂缓支付部分合同价款(暂缓支付金额为:该事故预估的最高赔偿金额减保险赔付额度的差额),直至成交人付清赔付款项。给采购人造成的严重影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7.采购人和成交人签订劳务合同,若成交人出现三次及以上无法按时提供采购人所需劳务人员的情况,采购人可主动取消与该成交人的合作,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公司劳务人员进行劳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人无条件支付;

8.在明确违约责任后,成交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9.成交人在为采购人项目服务的时间内,如出现以下情形,成交人应负责善后处理,做好后续理赔手续及理赔费用支付,具体如下:

①成交人劳务人员工作疏忽导致采购人财物受损;

②成交人劳务人员工作疏忽导致第三人财务、人身损害等情形;

③成交人劳务人员伤亡;

④其他产生纠纷的情形;

10、本项目不允许成交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在成交后将项目的主体、非主体、关键性工作、非关键性工作进行转包、分包。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成交人违约,成交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9月6日上午10 :00 ;

2.开标地点:晋江金融广场1期2号楼910开标室。

八、结果公示时间、地点

2024年9月9日(一个工作日)于晋江金融广场1期2号楼10层公告栏进行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联系:159*****311


晋江市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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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绿化施工及养护项目劳务服务采购报价表

标签: 劳务服务 绿化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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