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延平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项目政策公开
南平市延平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项目政策公开
一、文件依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闽乡振指导函〔2024〕209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23号)。
二、补助对象:奖补对象以行政村为单元,要求全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以上,有建立农村改厕“一户一档”数据档案,有建立农村“厕所革命”建管长效机制,资金重点用于2024年计划改厕或尾水治理任务较重和急需的行政村。
三、补助内容: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行政村购建标准三格(四格)化粪池,建设无动力或微动力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或污水收集管网,购置吸粪车、吸污净化车及其它粪污收集、储存、运输、资源化利用和后期管护能力提升等方面的设施。
四、补助标准:采取“先建后补”的补助方式,每个行政村补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
五、申报程序:根据省上项目资金管理实施方案,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由乡镇根据当地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和污水处理实际情况,推荐上报1个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项目,经局党组研究并报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审核批准确定项目实施主体,由区农业农村局制定项目建设内容批复和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实施主体负责具体项目组织实施。
六、公示制度:奖补到行政村的资金分配除了在区政府官网公示外,项目实施乡(镇)、行政村也必须在相应的政务公示栏上进行项目建设情况、资金安排研究情况等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七、项目验收:项目实施主体行政村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后,应及时向乡(镇)人居办申请项目初验收,乡(镇)人居办负责组织镇、村两级相关业务部门技术人员、村两委干部和村务监督领导小组人员、项目施工方代表等人员对项目建设内容进行初步验收,镇村级项目初步验收合格后,出具项目验收报告,并在1个月内向区农业农村局申请区级项目核验,以及报送《南平市延平区**乡镇**村2024年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项目竣工验收材料》。区农业农村局应及时组织区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技术骨干组成项目核验组对项目进行复核验收。如区项目核验组对项目提出整改意见,项目实施主体行政村要在1个月内及时组织项目建设工程人员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再次申请区级核验。连续2次项目核验不合格,区里将资金调整给其它村使用。区级项目核验通过后,项目村要及时对项目建设及验收相关材料进行整理归档,装订成册,行政村、乡镇人居办、乡镇财务、区农业农村局(人居办)各留档一份。
八、资金拨付:区农业农村局组织项目核验通过后,出具项目核验报告,提请局党组研究项目资金拨付,并在区政府网站公示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公示7天无异议后,向区财政局申请项目资金拨付到项目村。
咨询电话:0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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