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集宁师范学院学年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集宁师范学院学年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充分调动广大辅导员和班主任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决定开展集宁师范学院2023-2024学年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的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范围
1.优秀辅导员评选对象:在辅导员岗位上工作1年以上专、兼职辅导员。
2.优秀班主任评选对象:在班主任岗位上工作满1年以上的教师。
二、评选依据
考核内容、标准、方法、程序详见《集宁师范学院辅导员工作管理办法》《集宁师范学院班主任管理规定》《集宁师范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工作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三、评选程序
(一)二级学院评选
二级学院成立评优领导小组,综合辅导员、班主任日常工作表现及2023-2024年度两个学期考核结果(至少其中一学期考核为优秀)中择优提出考评意见。评优比例不超过总人数的30%。
(二)学校审核评定
学生工作部(处)综合2023-2024学年两个学期考核结果,复核等级后报学校学生评优评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评选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本学院实际,以考核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完善考核工作机制,不断提高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质量,提升工作实效。
五、报送时间
各二级学院将各类表格电子版于9月15日前发送到jnsyxscszk@163.com,纸质版(附件3)报送行政楼214室李老师处。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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