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西省民政厅政策理论研究重点课题招标公告
2024年江西省民政厅政策理论研究重点课题招标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充分汇聚民政系统、社会各界的思想智慧,提高全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质量和水平,更好地服务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助推打造“三大高地”,实施“五大战略”,设立一批2024年江西省民政厅政策理论重点招标课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选题
1.民政领域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目标路径研究
2.殡葬服务公益属性探究
3.科技类社会组织助力新质生产力研究
4.福利彩票运用新媒介壮大新彩民研究
5.做大“数字慈善”的募捐体量研究
6.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创新研究
7.儿童福利机构社会服务能力提升与政策支持研究
8.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政策支持研究
9.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与政策帮扶研究
10.红色地名文化资源转化利用研究
11.发展与老年人需求和消费能力相适应的新质生产力研究
二、申报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握战略高度、理论深度、实用程度。申报者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结合江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树立问题意识、创新意识,努力提高研究成果的针对性、前瞻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2.实行课题组组长负责制。每项课题设1名课题组组长为课题负责人,课题组组长一般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或县处以上职务)或博士学位;(2)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组织能力,全过程组织实施该课题,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课题组成员应具备较高的理论基础和相当的实践经验,并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学术成就和前期研究成果。
3.课题组必须依托课题责任单位开展研究。《课题申报书》《活页》(见附件1、2)必须由课题组组长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科研处负责人签字同意,加盖公章后扫描传至申报邮箱,否则作无效申报处理。
4.近3年内有不良科研信用记录的不得申请。
5.获得本次立项的课题将择优列入2025年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省民政厅研究课题专项”候选课题。
6.已承担国家、省社科基金研究项目尚未结项的,原则上不得作为本次课题负责人(声明不列入省社会科学规划的除外)。
7.本次招标不受理自选课题。
三、课题申报
1.课题申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
2.课题申请人可登录江西省民政厅官网(http://mzt.jiangxi.gov.cn/)下载相关表格,按要求填表申报。
3.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5日。
四、课题经费
1.课题成果通过省民政厅组织的专家评审,才予结项,并给予经费资助。课题结项等次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评为优秀、良好、合格等次的分别资助经费2万元、1万元、5千元资助。不合格的不予经费支持并撤销立项。
2.课题经费结项后一次性拨付。
3.鼓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对课题研究给予配套资金支持。
五、立项要求
1.成果形式:调研报告、研究报告、期刊论文、专著、国家专利等。
2.研究期限:课题研究成果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完成。
立项课题逾期未能完成,原则上不再延期,作撤项处理。确有特殊情况需延期,课题负责人应在完成时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经江西省民政厅批准可延期一次,延期时长不超过3个月,到期仍未完成,作撤项处理。延期课题的成果通过鉴定验收后,结项等次原则上只定为“合格”。
3.立项要求:项目立项后,江西省民政厅在1个月内组织召开开题报告会,经会议同意开展研究,并确定是否列为2025年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省民政厅研究课题专项”。2025年1月进行中期考评。
4.结项要求:(1)列入省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符合相应结项规定;(2)其他课题研究成果有论文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报纸理论版)公开发表或评审专家团队认可的其他成果形式。
5.所有以立项课题研究成果为基础公开发表理论文章、专著、报告等均须注明“2024年江西省民政厅政策理论重点招标课题”。
六、组织实施
本次招标课题由江西省民政厅、江西省民政学会、江西省民生研究所共同组织开展申报、评审、立项、考核、结项等工作。
联系人:董雪辰 0791-********
唐小毛 0791-********
邮 箱:jxmzfgc@163.com
江西省民政厅
2024年9月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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