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
询价公告
各有关单位:
我单位拟组织开展来宾市自然资源局办公楼大院消防通道设施修缮项目,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进行服务单位的选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来宾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大楼大院消防通道设施修缮项目。
二、服务范围及要求
(一)服务范围:来宾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大楼大院消防通道设施修缮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6400平方米。
(二)主要内容包括:1.改造消防通道。拆除原有局部种植池及绿化,保留原有优质大乔木,对其余乔木进行移除。2.整合用地后,利用闲置地新增停车位(包含机动及非机动车)增设新能源充电桩位。3.对东面大门进行维修平整,新增门卫室,设置车辆进出入道闸。4.修复办公楼一楼门厅旁因土方回填下沉造成墙基大理石断裂问题。5.对原有非机动车棚进行拆除,调整非机动车停车位的布置,新增非机动车充电桩及重建非机动车棚。
(三)服务要求: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指定的维修服务范围进行施工,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三、服务报价
本项目修缮服务费为固定总价报价,上限价为叁拾肆万叁仟肆佰元整(¥******.00),报价人自行考虑项目服务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费用及风险费。如报价明显偏低于市场价,甲方有权请报价单位作出说明,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四、服务时间要求
合同签订后,乙方接到甲方的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场开工。
五、响应单位必须满足的资格条件
(一)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六、响应文件提交和截止时间
(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盖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资质证书复印件(盖章);
(二)项目实施询价报价单;
(三)响应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
(五)所有提交材料一式两份,多交或少交视为废标。
七、响应单位的确定
响应单位的确定:符合资质条件且报价最低的单位。
八、其他事项
(一)响应单位近三年内存在行贿受贿、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我局不接受其响应文件。
(二)本次询价不接受网上报名,请有意愿参与项目的响应单位将项目响应文件于2024年 9月4日18时前以邮寄方式或现场报名方式提交来宾市盘古大道中121号1418办公室。
(三)至少三家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报价才算有效报价,采购小组方可正常开展采购活动,未达到开标的条件的视为流标。
未尽事宜请咨询我单位项目负责人张文樱,联系电话:0772-*******
来宾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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