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中心医院传染病区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核二审第二次采购公告

鹤峰县中心医院传染病区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核二审第二次采购公告

根据《恩施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制度》, 拟采购鹤峰县传染病区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核(二审),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标。

一、项目编号:HFXZXYY2024-0018

二、采购名称:传染病区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核(二审)项目第二次

1.建设地点:鹤峰县中坝路(金家湾)

2.建设规模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估算600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13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4182.97m2,总建筑面积6507.82m2,项目容积率为1.56,建筑密度为31.86%,停车位10辆。项目建设内容为1栋标5层住院综合楼、边坡治理工程、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用房、门卫室、地下设备库、医疗设施设备、信息化建设等,并配套建设景观绿化、给排水系统、消防等附属设施工程。

建设工期:24个月。

三、采购范围及工作内容及项目预算

采购项目(详见招标参数附件4)

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控制价(万元)
传染病区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核(二审) 1 8
合计

总预算*****元,高于此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在全过程造价控制和咨询单位初审的基础之上,按采购人的要求完成对鹤峰县传染病区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内所有工程竣工结算工作的二次审核,包括传染病区主体工程建设、边坡治理工程建设的服务内容中的竣工结算资料及竣工结算成果的审核、成本分析,并出具相应的审核成果文件:

1.整个项目用地红线内由委托人出资建设的,构成建筑物及构筑物实体或与建筑物及构筑物相配套的一切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的竣工结算资料审核及竣工结算审核。

(1)项目工程建设工作的全面调整后,整个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场地平整及边坡治理;

(2)整个项目施工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委托人指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建筑给排水、电气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电梯工程、建筑节能、园林绿化、道路、场地围墙工程等相关内容的施工;

(3)整个项目的相关设备和物资等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为实现委托人功能性要求的所有材料及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等,以及材料设备质保期内的保修工作。

2.整个项目用地红线外由委托人出资建设的,构成建筑物及构筑物实体或与用地红线内建筑物及构筑物相配套的一切工程、青苗补偿、设备及材料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与政府提供的大市政工程的接驳及收口:给水、排水、雨污水、燃气、电力、有线电视、通讯、道路、景观等咨询工作

四、采购方式:竞价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2018 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 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或具有高级职称;

3.拟派项目人员具有一名土建或一名安装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2018 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 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资格;

注:上述人员须为供应商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相应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及本采购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的5个整月中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如为社保查询官网网上打印的,须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

4.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结算审核或审计<含财政评审>或编制或全过程造价业绩至少1个以上,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

5.(1)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在截止时间时集中查询)。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竞价。

7.特别说明,本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和咨询中标单位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应递交的文件:

1.投标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1);

2.第五款规定的相应承诺函(见附件2);

3.第五款规定的相应证件(见附件3);

4.报价表(见附件4);

5.业绩要求:(见附件5)

(二)递交方式

下载附件1-5按要求填写完整后将扫描件传至电子邮箱:*********@qq.com。

(三)递交时间:

以上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9日上午9:00分,逾时恕不受理。

七、竞价文件领取

(一)本项目不设置报名环节,由潜在的供应商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登录鹤峰县中心医院网(http://www.hfxzxyy.cn/)“通知公告”栏下载。

领取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八、竞价币种:人民币。  

九、成交原则: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报价为最终结算价(包括货物购置成本、人工工资及各种税费等),采购方不再支付其它任何税费。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鹤峰县中心医院官网(http://www.hfxzxyy.cn/)上发布。

十一、联系人、联系电话:

鹤峰县中心医院 陈女士 电话0718-*******

鹤峰县中心医院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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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传染病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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