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残联广西开放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广西残疾人远程高等教育学费资助工作的通知

自治区残联广西开放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广西残疾人远程高等教育学费资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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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残联 广西开放大学 关于做好2024年广西残疾人远程高等教育学费资助工作的通知

来源:自治区残联教就部 发布时间:2024-09-03 10:49


各市残联、开放大学:

2024年,自治区残联和广西开放大学继续开展残疾人远程高等教育学历提升学费资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据相关规定做好招生工作

开展残疾人远程高等教育是提高残疾人知识学历水平和综合能力素质的有效途径。各市残联、开放大学要继续按照自治区残联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我区残疾人远程高等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残联字﹝2010﹞29号)要求,认真做好2024年残疾人远程高等教育招生工作,为开展我区残疾人远程高等教育,提高残疾人知识学历水平和综合能力素质创造条件。

二、具体资助标准和办法

(一)资助标准。本科、专科学生学费,按自治区物价局批准的广西开放大学收费标准收取。自治区残联资助2000元/生,设区市残联资助1000元/生。

(二)各市开放大学减免学费200元/生。

(三)资助办法。对符合学费资助条件的2024年度残疾人远程高等教育学生按照以下办法给予资助:

1.自治区残联的学费资助分两次支付。第一学年支付学费1000元/生;第二学年支付学费1000元/生。自治区残联将资助款直接拨付到广西开放大学,由广西开放大学划转给相关市开放大学。

2.各市残联的学费资助款由各市残联直接拨付同级开放大学。

3.各级资助经费直接拨付至相应学校,不发给学生本人。

三、资助条件

2024年度残疾人远程高等教育资助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广西户籍,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二)被开放大学正式录取,获得开放大学学籍的残疾人。

四、资助办理程序

残疾学生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残联提出申请,提交《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远程教育助学项目申请表》1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户口本复印件1份、残疾人证复印件1份。经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残联进行审核,申请材料属实的,在其《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远程教育助学项目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后,将申请材料报送市残联、开放大学审核,并在市残联、开放大学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各市开放大学将残疾学生材料统一上报广西开放大学审核,各市开放大学负责相关材料存档,广西开放大学将正式录取的残疾人远程高等教育学生花名册进行汇总,并报送自治区残联备案,作为自治区残联核拨资助经费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各市残联要高度重视残疾人远程高等教育学费资助工作,将其列入残疾人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把助学资金纳入经费预算,确保资助经费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大招生宣传工作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各市开放大学要确保资助经费专款专用,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做好归档工作,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残疾人素质,每年对残疾人远程教育办学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报至广西开放大学。

附件:广西残疾人远程高等教育助学项目申请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广西开放大学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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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广西残疾人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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