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县人民医院消防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第三次

台江县人民医院消防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第三次

为确保我院消防安全正常运行,经院务会研究决定对医院消防日常维修保养服务。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此项目进行院内询价采购招标。

一、项目名称: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二、维保建筑物范围:1号门诊楼,2号综:合住院大楼,3号医技楼、5号楼住院楼

三、维保面积:*****

四、维保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供水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标志、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移动式灭火器 。

五、维保期限:一年

六、日常维保工作:

1.遵循的维保标准:《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技术规范》(DB52/T1152-2016)

2.维保工作内容:

(1)维保公司需按照贵州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活动管理要求,职业人员必须具备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人员以及持有中级消防操作员证书的技术人员对我单位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及检查。每月一次月检,每季度一次季检,年底一次全面检查。每次检查均要出具维保检查报告,并要将维保资料上传到消防总队监管平台。

(2)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是国家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3)每次季检需对报警产品进行测试。

(4)服务响应时间:接到报修电话,4小时内需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全年365天,24小时响应。

(5)每年至少两次对我院的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培训2次以上及配合我院的消防演练不低于2次。

(6)如有上级部门进行消防检查,需无条件配合我院的迎检工作。

(7)中标单位需免费恢复我院智慧消防在线监测系统。

七、维保款付款方式:

如有设备维修,维保公司须为我院免费提供单件配件500元以内(含500元)的更换材料费用。

八、维保工作具体服务规程:

消防设施管理GA587-2005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010

九、中标人依照招标要求及国家规范标准向招标人提供消防维保管理服务,确保招标人消防管理符合规范,并协助招标人完成必要的整改,以达到消防验收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合格供应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一般条件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提供供应商合法有效的生产、经营、注册等资格证照及法人委托文件;

2.提供维保机构从业条件在消防总队系统的备案截图;

3.提供近三个月的公司缴纳社保的证明;

4.提供供应商1年以上资产负债等财务报告[新注册企业提供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提供供应商依法纳税证明材料;

6.提供供应商1年以上无违法不良记录的证明材料[新注册企业提供当年内];

7.其它特别指明要求提供的材料、证明等;项目属特种行业的提供相应资证。

十一、供应商递交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报名时由项目负责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并携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特殊行业注册证或许可证、诚信证明、无违法不良记录证明;以上材料收加盖公章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收原件。

十二、响应文件递交须知:

1.截止时间:2024年9月6日17时30分,逾期送达的文件拒不接收。

2.投响应文件密封方式:档案袋封装;

十三、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4年9月10日14时30分(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2.地点:台江县人民医院小会议室

十四、信息公开媒介:http://www.gztjxyy.cn/台江县人民医院[官网]

十五、招标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台江县人民医院

地 址:贵州省台江县苗疆西大道51号

联系人:王梅花主任

联系电话:137*****887

台江县人民医院

2024年9月3日


标签: 消防维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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