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工厂一期工程总装车间、技术中心和焊装车间组合式空调机组招标公告

青岛工厂一期工程总装车间、技术中心和焊装车间组合式空调机组招标公告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青岛工厂项目一期工程总装车间、技术中心和焊装车间组合式空调机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WZZB-2016-136

1、招标条件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青岛工厂项目一期工程总装车间、技术中心和焊装车间组合式空调机组采购已批准采购,招标人为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应商。

2、基本描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青岛工厂项目一期工程总装车间、技术中心和焊装车间组合式空调机组采购

2.2货物基本描述:

2.2.1总装车间组合式空调机组用于车间夏季制冷、冬季采暖,组合式空调机组27台,共2种参数形式:

①送风量100000m3/h,送风机机外余压1000Pa,电机功率75kw,排风机机外余压400Pa,电机功率37kw,制冷量550kw(10~16℃),制热量550kw(85~60℃);

②送风量80000m3/h,送风机机外余压1000Pa,电机功率55kw,排风机机外余压400Pa,电机功率22kw,制冷量450kw(10~16℃),制热量450kw(85~60℃);

2.2.2技术中心组合式空调机组用于车间夏季制冷、冬季采暖,组合式空调机组2台,参数形式:送风量80000m3/h,机外余压900Pa,电机功率55kw,制冷量450kw(10~16℃),制热量450kw(85~60℃)。

2.2.3 焊装车间厂房内须装配相应的空调系统和冷量回收用转轮及相应的清洗系统,21台,共2种参数形式:

①带转轮组合式空调机组:送风机风量50000m3/h,机外余压800Pa,电机功率45kw/380V,双风机运行,以上为单台参数,风机带变频机构;回风机风量50000m3/h,机外余压400Pa,电机功率22kw/380V,双风机运行,以上为单台参数。风机带变频结构;制冷量556kw(10~16℃),制热量680kw(85~60℃);转轮能量回收器全热回收效率≥68%,送风及排风风阻≤200Pa,热回收转轮处理风量70000m3/h,热回收装置自带清洗机清灰装置;

②组合式空调机组:风机风量60000m3/h,机外余压800Pa,电机功率45kw/380V,双风机运行,以上为单台参数,风机带变频机构;制冷量670kw(10~16℃),制热量816kw(85~60℃)。

2.3招标范围:总装车间组合式空调机组27台;技术中心组合式空调机组2台;焊装车间组合式空调机组21台。(技术任务书及招标清单所载全部内容)

2.4计划投资额:总装车间1154.7008万元(不含税),技术中心37.6923万元(不含税),焊装车间1576.794872万元(不含税)。

2.5交货日期:设备2016年10月30日前到达安装现场,安装周期30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国际、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及《组合式空调机组》(GB/T14294-2008)技术标准的要求。

2.7交货地点:用户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有投标产品的设计、制造、供应、运输、安装和调试能力、且能满足采购内容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

3.2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3年至今)在国内具有同类产品大风量、高静压、热回收、工业用空调机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原件证明(未提供业绩原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其中:

①总装车间、技术中心提供单台风量不小于10万立方米/小时,且单个合同额不低于500万RMB的业绩,每年不少于1个业绩(业绩总数至少3例);

②焊装车间提供单台风量不小于10万立方米/小时,且单个合同额不低于500万RMB的业绩,每年不少于1个业绩(业绩总数至少3例);同时须提供3例近三年10万及以上风量的转轮热回收空调机组及全自动高压气-水清洗运行业绩;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注:每个业绩均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合同主体方为本次投标的代理商或制造商,投标人母公司或兄弟公司等第三方的业绩无效)

3.3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具备如下资格: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额外币。

(2)企业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3)提供通过国际权威认证机构,如TUV(南德意志技术检验协会)或EUROVENT(欧洲制冷空调、空气处理设备制造商协会)或AHRI(美国空调供热制冷协会)的认证文件;对于转轮热回收机组,制造商的TUV或EUROVENT或AHRI认证中要求具备空调机组机械特性标准和空调机组热回收性能标准的双重认证。

(4)所提供的产品应具备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验(或试验)合格报告,进口设备提供其生产国的检测合格报告。

(5)企业应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其中:总装车间、技术中心要求为10万m?/h风量及以上风量,与投标机组同类型的空调机组生产许可证;焊装车间要求为12万m?/h风量及以上风量,与投标机组同类型的空调机组生产许可证)

(6)企业应提供通过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CRAA认证机构的认证文件。

3.4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备如下资格:

(1)具备有效营业执照,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2)投标人应具有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唯一授权书。

(3)所代理产品的制造商须满足第3.3条款规定。

3.5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须为其制造商自身生产,不接受OEM(代工生产)的产品,并提供非OEM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3.6投标人须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文件),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该负责人全权代表投标人负责项目全面事宜,包含但不限于文件的签字权、工程进度协调、现场测绘、制造确认和技术服务等。设备到货、现场安装调试、送电、设备验收等重要节点须到现场提供服务。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8日至2016年9月14日,每日8:30时至16:00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报名,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包括制造商和代理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制造商授权书原件(代理商提供)投标报名。

注:所有相关复印件须清晰易于辨认,相关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2参与投标的外省企业可以将报名资料盖红章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进行网上报名,同时须与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电话确认相关资料是否合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申请人可从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锦程大街2769#) 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16年9月8日至2016年9月14日,每天上午8 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 时(节假日休息),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不接收现金、支票、汇票,请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以转账、电汇的形式递交招标文件款)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29日09时30分,地点: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二楼开标室(锦程大街2769号,与安康路交汇处)。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安庆路5号

联系人:李志艳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程大街2769#

邮 编: 130011 电 话:****-********

联 系 人: 于丹、白宇帆 电子邮件:********09@qq.com

银行帐号:****************843 行 号:********021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驻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支行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空调机组 车间 焊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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