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审批林木采伐许可的公告

关于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审批林木采伐许可的公告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简政放权,推进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创新林木采伐管理方式,简化林木采伐许可办证程序,确保林木采伐许可审批事项更加便捷高效,切实解决农村群众“办证难、办证繁、办证慢”的问题,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深化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十项便民举措》(办资字〔2023〕96 号)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林木采伐许可审批委托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托权限范围

(一)委托对象:乡镇人民政府。

(二)委托事项:在年度限额采伐计划内,武宁县乡镇行政区域内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林地上的林木,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按程序办理林木许可证。

(三)委托时间: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委托期间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委托时限终止。

二、工作要求

(一)上述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权限下放后,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安排相关的林业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办理采伐证业务,配备相应的办公设备,积极与县林业局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审管联动机制,做到审管信息共享。县林业局要做好审批事项划转给各乡镇人民政府涉及办证人员的培训、系统安装、审批服务指导等相关工作。

(二)县林业局要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承接审批事项的机构负责制定承接委托事项的操作规范、流程图、办事指南及一次性告知书,加强对本乡镇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承接事项顺利实施。

(三)县林业局要加强对相关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业务沟通对接,强化对相关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指导,确保委托审批事项放得下管得好。

本公告公示期为2024年8月19日-2024年8月27日,社会各界对于公告内容有相关意见和建议的,欢迎及时与武宁县林业局联系,逾期未接到任何相关意见和建议,本公告自动生效。

电话:0792-*******

武宁县林业局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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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林木采伐 民政 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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