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14局台海核电水下装备工程项目、21局津潍高铁站前八标项目、23局混凝土分公司、12局新建哈铁铁路站前三标一工区项目物资联合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中国铁建14局台海核电水下装备工程项目、21局津潍高铁站前八标项目、23局混凝土分公司、12局新建哈铁铁路站前三标一工区项目物资联合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总部/运营管理部/物资集采中心/北京中心
发布时间:2024-09-03 10:42:31
投标截至时间:2024-09-25 08:30:00
内容:

中国铁建14局台海核电水下装备工程项目、21局津潍高铁站前八标项目、23局混凝土分公司、12局新建哈铁铁路站前三标一工区项目

物资联合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BJJC-2024-51-1

1.招标条件

1.1台海核电水下装备工程已由烟台市莱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准建设施工许可证编号:370*****240*******。业主为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招标人为中铁十四局集团烟工莱山分公司台海核电水下装备工程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进行公开招标。

1.2新建天津至潍坊高速铁路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基础〔2022〕34号文件 批准建设。业主为雄安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建设资金来自 资本金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出资,资本金以外资金使用国内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资本金占总投资的50%,出资比例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21.1%、天津市23.3%、河北省9.6%、山东省46.0%。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津潍高铁站前八标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柴油进行公开招标。

1.3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水泥进行公开招标。

1.4新建哈尔至铁力铁路工程已由国铁集团、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以《国铁集团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哈尔至铁力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发改函[2022]1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代建单位为黑龙江铁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哈铁铁路站前三标一工区项目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水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台海核电水下装备工程项目:1.5万平米重型厂房的土建工程:土方运输及破碎、桩基础、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钢结构结构工程,屋面工程,门窗工程,墙体工程,楼地面工程(含散水、台阶等)及室外场地、围墙、地下、车间变电所、车间内部排水及电缆沟、混凝土地坪等。1.5万平米重型厂房的安装工程:电气安装工程(含消防工程、配电工程、临时供电、永久供电等),给排水工程(含临时供水、永久供水、排污接驳等),通风及空调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地下人防的预留预埋等。2万吨压机的基础、控制室、泵站、供电等建安(包含土方运输及破碎)。750吨米操作机电力配套及轨道。150吨电渣炉基础、控制室、变压器室、冷却系统,除尘系统建安(包含土方及破碎)。电极焊接机设备基础及配套工程建安(包含土方及破碎)。500吨电动平车基础及供电(包含土方及破碎)。锻造加热炉配电室/控制室建安工程(包含土方及破碎)。锻后热处理炉炉配电室/控制室建安工程(包含土方及破碎)。厂区及室外电缆沟、室外雨污给排水、道路、绿化、电气等动力工程、厂区消防水泵房、循环水泵房土建、给排水、电气、暖通等工程、零星工程等后以及后续设备基础、配套土建施工(包含土方及破碎)。锻压车间的钢结构系统、风水电气公辅配套系统的拆改。北侧挡土墙工程。厂区风水电气等动力管网拆改工程。

2.1.2津潍高铁站前八标项目:本项目位于东营市东营区龙居镇,起于滨东黄河特大桥577号墩(含)D1K246+217,止于滨东黄河特大桥1360号潍方桥台(含)DK272+088,线路全长25.807km,工程造价19.13亿元,工期59个月。

2.1.3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公司混凝土分公司参与了荣安水木清华小区、中央绿城、兴业新瑞花园、兴业金海花园二期、裕升国际花园、湖西头安置楼、金阳农贸市场、西城华府、相家庄安置楼、海曲明珠、测绘院商务楼、金桂园小区、五莲公安局办公楼、五莲晟业大厦、公路局613、龙山立交、204改造、鲁南监狱、花海帝景、东辰双和园、兴业东兴花园、蓝天尚东区、许家楼安置楼、厦门路南延、七里河安置楼、石老山、新兴社区、京泰盘龙湾、中铁十八局安东家园社区一期、路桥集团坪岚铁路扩能改造工程、上海建工东港区政府南片区棚改等多个项目的商品混凝土供应,累计供送商品混凝土120余万方。在建主要工程项目:青少年活动中心、东港市政项目、锦宏建筑公司、天元建设集团、金域澜庭西区、岚山渔港经济区项目、山东众工集团、日照盛隆房地产开发公司等。

2.1.4新建哈铁铁路站前三标一工区项目:新建哈尔滨至铁力铁路HTZQSG-3标段一工区施工起讫里程DK64+500-DK85+410段,正线长20.91公里。本段工程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白奎镇、巴彦县红光乡,为平原地貌,地形平坦,多为农田,主要为玉米地。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路基11.7公里/6段,其中区间路基9.9公里,站场路基(兴隆镇西站)1.8公里;特大桥桥梁9.21公里/5.5座;框构小桥9座/1555.49顶平米;框架涵9座/184.9横延米;车站1座。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钢材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2023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3年6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物资生产厂家或投标人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2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1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3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2020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没有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家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2柴油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分支机构无独立法人资格,则需提供其为总公司分支机构的证明文件)、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及《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须提供运输代理协议复印件);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或具备生产能力并提供符合国标要求的产品;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2023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如分支机构参与,需提供其总公司2022年、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2年1月至今)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一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2020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没有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商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④特殊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自带有经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标定合格的自动计量装置的加油车至少一辆(车辆有危化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及相关证照,手续齐全,含司机、押运员),用于工地现场设备加油,随叫随到。交货时直接将油料加入现场施工设备中。

4.2.3水泥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不接受粉磨站投标;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2023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完善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2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1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2020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没有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投标包件进行网上报名、支付标书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17时00分。潜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注册报名,并申请办理CA锁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CA办理所需资料及程序详见中国铁建云链平台首页-小鹿课堂-帮助中心-铁建云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5.3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5.4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售后不退。

5.5获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的方式:投标人在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自行申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此次招标投标人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5日8时30分。

6.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投标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6.4如招标人有需求,被评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无偿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7.开标

7.1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4年9月25日8时30分至9时00分。

(2)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1)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2)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

8.2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9.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

10.招标人信息及相关方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及使用单位联系方式:

(1)招标人:中铁十四局集团烟工莱山分公司台海核电水下装备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李维山 151*****699

(2)招标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津潍高铁站前八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黎晓勇 133*****536

(3)招标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分公司

联系人:申伟峰 181*****611

(4)招标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哈铁铁路站前三标一工区项目部

联系人:周红元 176*****717

10.2招标组织单位及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北京中心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65号院北五楼三层

招标文件答疑联系人:刘春浩 电话:187*****228

标书费发票开具和投标保证金退还联系人:沈部长 电话:186*****023

网站系统技术支持:**********

2024年8月30日


附件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序号

招标人名称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1

中铁十四局集团烟工莱山分公司台海核电水下装备工程项目经理部

钢材

GC01

2001

500

2

2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津潍高铁站前八标项目经理部

柴油

CY01

700

500

2

3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分公司

水泥

SN02

*****

500

2

水泥

SN03

*****

500

2

4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哈铁铁路站前三标一工区项目部

水泥

SN04

*****

50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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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台海核电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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