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乡村公路大修及安保工程-流村镇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2024年乡村公路大修及安保工程-流村镇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乡村公路大修及安保工程-流村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9-13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210*********-XM001
项目名称:2024年乡村公路大修及安保工程-流村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9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01 | 2024年乡村公路大修及安保工程-流村镇 | 390.****** | 1 | 包含图纸范围内西白路支线、西新路支线、北葛路3条道路的铣刨、拆除沥青混凝土及水泥混凝土道路面层和基层;新建沥青混凝土道路面层、基层、路缘石、培土路肩、标志牌、里程碑、百米桩、道口桩、波形护栏、路面标线约、交叉搭接及井周加固等全部工程 |
合同履行期限:5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2.2.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采购政策;
2.2.2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京财采购[2017]2067号)”的采购政策;
2.2.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报告中,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2.4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监狱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
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成交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9-03至2024-09-09,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9-13 13: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4-09-13 13: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富康路32号(昌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7.1.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采购政策;
7.1.2依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京财采购[2017]2067号)”的采购政策;
7.1.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报告中,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7.1.4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监狱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
7.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
7.2.1 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 “操作指南”— “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 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7.2.2 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 “操作指南”— “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7.2.3 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 “工具下载”— “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 “工具下载”—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7.2.4 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响应,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响应文件。
7.2.5 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7.2.6 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7.2.7 开启响应文件
供应商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开启时间、在开启地点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并开启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问题,解密不成功,则响应无效。(解密人员需携带加密上传的数字认证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本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7.3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昌平区流村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流村镇北流村
联系方式:张鹏,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高远凌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流村镇振兴路3-2号
联系方式:万若彤,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若彤
电 话: 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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