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小流域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东兴小流域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ZC-161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敦化市东兴小流域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已由敦化市水利局以敦水字
[2016]10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敦化市水土保持工作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中诚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浆砌石排水沟60米,石笼跌水1处,过水路面8米,浆砌石护岸480米,宣传碑1座,标志牌6个,工程围栏3.5千米,封育治理155.19公顷(疏林地补植40公顷)。
招标内容:工程措施、封育措施
计划工期:2016年10月20日至2016年12月2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3)必须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近五年承担过类似的工程施工;(4)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5)信用档案已在吉林省水利厅备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条件:投标人凭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有企业法人签名真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
4.2招标文件在吉林省中诚招标有限公司出售。每套招标文件售价壹仟元整,售后不退。
4.3发售时间:从2016年9月19日起至2016年9月23日止,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
30时至4:00时,过期不再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0月9日上午9:30时,地点为吉林省中诚招标有限公司六楼(延吉市长白路2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足额交纳招标文件成本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敦化市水土保持工作站
联 系 人:杨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诚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红艳 联系电话:****-*******、*******
2016年9月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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