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船调民族服饰及工艺品生产基地(一期)建设二次招标公告

龙船调民族服饰及工艺品生产基地(一期)建设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船调民族服饰及工艺品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已由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湖北龙船调服饰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天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第一次公开招标失败,现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龙船调民族服饰及工艺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占地66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417.43平方米,计划总投资额约为995万元。建设地点:利川市东城街道办事处杉木村3组。工期为480日历天。

  2.2 招标内容:新建加工厂房及其他配套设施。

2.3 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经年检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其证书所在单位应为该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技术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专职安全人员应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前六个月内无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形。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2016年9月8日至2016年9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投标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见公告附件)到利川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登记,然后凭已登记的投标报名登记表、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证件正副本均可)及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一套到湖北天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利川办事处联系电话:155*****889)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0月9日上午9时00分, 地点为利川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利川市清源路51号住建局院内左侧)。

 6.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供本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对参与本项目的企业、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3 省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市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记录公示的信息为准。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1.招标人:湖北龙船调服饰有限公司

地址:利川市清源路204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5*****068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天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恩施市金桂大道柑子槽小区1A栋1单元401室

联系人:但旭东

电话:155*****889 ****-*******

2016年9月7日

标签: 基地 工艺品 民族服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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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天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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