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南县影剧院标识字体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肃南县影剧院标识字体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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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肃南县影剧院标识字体亮化工程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9)邮电通信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4-09-03 15:35: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09-05 18:00:00 |
采购单位 | 甘肃腾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公告内容
肃南县影剧院标识字体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SNXZFHCXJSJ********-2
1.招标条件
根据《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张政办发【2018】204号)中“对国家规模标准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规定的限额以下政府采购项目,通过张掖市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交易”的规定,肃南县影剧院标识字体亮化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张掖市)”发布邀请招标公告,实现网上竞价,择优选定施工方,工程项目结算接受政府造价审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设为壹个标段:完成肃南县影剧院标识字体亮化工程(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2.2本次项目招标控制价:*****.25元。
2.3计划工期:5个日历天。
2.4建设地址:肃南县。
2.5资金来源:多渠道筹措资金。
2.6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3.对投标申请人的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三证合一代码证);
3.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3.3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加盖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加盖公章);
3.4投标人近3年内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内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竞价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邀请单位分别为:甘肃恒昇伟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张掖昌隆商贸有限公司,甘肃永信智捷商贸有限公司。
4.竞价时间、地点及具体参与方式
4.1竞价开始时间(公告、报名、竞价结束时间一致):2024年9月3日15:35至2024年9月5日18:00;
4.2竞价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采购电子平台http://49.4.79.138:1020/f/index具体操作下载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4.3投标人按照工程量清单完成竞价,竞价结束后,各投标人将以上资料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包含最终报价的预算书)装订成册,一式三份递交至招标人。
4.4参与竞价的各投标人应如实慎重填写所报价格,错误填写报价者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竞价结束后以在系统报价结果为准。成交人无故拒不履行竞价结果造成延误采购的将视为违约,招标人将依法追究责任,追偿实际损失,并列入相关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内。经招标人同意后,项目将重新组织竞价。
5.招标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招标人: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原肃南县交通局办公楼
联系人:郎冬文
电 话:139*****787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腾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张掖市甘州区名门首府西区
联 系 人:陈婷婷
联系电话:180*****661
附件信息
标签: 标识字体亮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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