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网点智慧用电系统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平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网点智慧用电系统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平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网点智慧用电系统安装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网点智慧用电系统安装项目招标人为平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平泉市

2.2招标内容:平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智能安全运维管理平台系统包括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平台建设,站点实施,上线运行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数量:详见招标文件设备清单;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

2.5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及平台建设(根据甲方实际需求,此项目分两年实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能力;具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和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能有效地履行合同。

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21年9月1日至2024年9月1日,下同,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揽过1项类似智能安全运维管理平台系统项目。

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招标活动。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招标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招标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获取招标文件

4.1潜在投标人可于2024年 09 月04 日 9:00 至2024年 09 月10 日17:00前到代理机构(河北鑫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报名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费500元/包,报名当天收取,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4年 09月24日 09时30分,开标地点:河北鑫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上发布,因轻信其他媒体或组织导致的损失,投标人自行承担。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平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联系人及电话:宁万武/0314-*******

招标人地址:承德市平泉市

代理公司:河北鑫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王誉衡/137*****426

代理公司地址:承德市双桥区


标签: 智慧用电 营业 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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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鑫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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