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金鑫木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太和县金鑫木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安徽省太和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25日作出(2024)皖1222破申1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宋庆保对太和县金鑫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鑫公司)的执行转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4年8月3日作出(2024)皖1222破 16号《决定书》,指定安徽惠君律师事务所担任太和县金鑫木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的管理人。为切实保护广大债权人的合法利益,提高债权清偿比例,管理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社会公开招募金鑫公司重整投资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一)本招募公告编制目的是让重整意向投资人对金鑫公司的情况有所了解,明确招募的原则、条件、规则、流程等。

(二)意向投资人决定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理解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认同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程序。

(三)重整意向投资人如需开展尽职调查或更进一步了解金鑫公司的有关情况,可与管理人联系,管理人将如实、公开、透明配合意向投资人完成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自行对投资可行性、价值、风险进行评估。

(四)本公告同步招募金鑫公司重整投资人,但意向投资人可自行选择参与任意一家公司或同时参与两家公司的重整投资人遴选。

(五)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属于管理人。

二、企业概况

金鑫公司于2011年11月16日经太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设立,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地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桑营镇桑营村委会,法定代表人宋鑫,注册资本1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一般经营项目:木材、木制品、板材加工购销;装饰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农副产品(不含粮食)购销。(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取得批准许可的,无有效批准许可不得经营。)

金鑫公司此前被评为阜阳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经营良好。因法定代表人宋鑫去世,无人管理公司,外欠债务不能清偿,经债权人申请,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三、资产情况

目前经初步调查,现场资产情况如下:

金鑫公司名下现有钢构厂房一处,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厂房内有木材加工热压机、铺板机等机器数台;另有几辆货车、叉车。(备注:资产以现场指认为准,产权暂定,如有异议,以最终合法确认为准)

四、招募原则及投资人资格条件

(一)招募原则。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

(二)投资人条件

1.意向投资人是自然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未列入失信行为人等。

3.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投资资金来源合法、确定。

4.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联合参与投资的,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牵头单位等,且需同时符合上述第1、2项资格条件。

5.意向投资人及/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者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认定意向投资人不具备重整投资人资格。

6.意向投资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管理人报名,并提交重整投资意向书及具有可行性的重整投资方案,承诺愿意依照本招募公告参与金鑫公司重整投资人的遴选。

7.管理人根据重整工作需要认为意向投资人应当符合的其他条件。

五、招募流程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址

1.报名时间:本次招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5日止。管理人有权根据招募情况适当延长报名期限。

2.报名方式: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报名材料。

3.报名材料接收地址:安徽省太和县城关镇国泰中路安徽惠君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刘树德律师138*****299

(二)报名材料。意向投资人最迟应于上述报名时间截止前,向管理人提交以下材料:

1.《重整投资意向书》;

2.意向投资人情况介绍;

3.资质证明及授权委托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投资承诺函、关于已获得内部有权机关决策批准的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企业征信自查报告等;

4.资金实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5.如以联合体报名参与的,联合体各成员需分别提交前述材料。此外,还需提交关于联合体的介绍文件,说明每个成员所充当的角色、分工职责、权利义务安排等情况,并承诺对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投资义务承担连带/兜底责任。

上述材料中,营业执照、身份证为复印件并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其他材料均须为原件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并要求限期补正。意向投资人应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和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并应获得内部有权机关的决策批准。

(三)初步筛选。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通过的,即为通过初步筛选,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将通知补正,意向投资人应于管理人指定的期限之前完成补正。

(四)尽职调查。待通过初步筛选后,意向投资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金鑫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工作(若需)。管理人将向意向投资人开放尽调资料,配合意向投资人完成尽职调查。实地考察访谈工作需提前与管理人联系。

意向投资人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活动、尽职调查活动等的所有相关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五)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意向投资人应当在2024年9月5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具有可行性的、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的重整投资方案。

(六)遴选。如果在招募期内有多家意向投资人报名并提交重整投资文件的,则管理人将在安徽省太和县人民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组织遴选工作。具体的遴选安排,将由管理人后续另行通知。

太和县金鑫木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破产清算 投资人 招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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