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呼和浩特新机场空管工程办公家具第一阶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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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民航内蒙古空中交通管理分局关于推荐呼和浩特新机场空管工程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第一阶段)供应商的通知 | 企业名称 | 民航内蒙古空中交通管理分局 | 发布时间 | 2024-09-03 |
类型 | 招标公告 | 项目实施地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 所属行业 | 民航 |
项目核准文号 | ******** | 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开标时间 | 2024-09-27 14:00 |
民航内蒙古空中交通管理分局关于推荐呼和浩特新机场空管工程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第一阶段)供应商的通知
根据《民航内蒙古空管分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民航内蒙古空管分局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暂行)》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呼和浩特新机场空管工程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第一阶段)进行公开征集,采购项目共包含呼和浩特新机场空管工程白塔扩建部分公共区域(200㎡)、呼和浩特新机场空管工程(新机场部分)塔台管制小区(6641㎡)、呼和浩特新机场空管工程(新机场部分)空管工作小区(5503㎡)、呼和浩特新机场空管工程(新机场部分)常规气象观测小区(250㎡)共4个单项工程办公家具的方案设计。本次办公家具设计方案包括为实现功能所需的办公桌、办公椅、文件柜、资料柜、货架、沙发、茶几、茶水柜、餐桌、餐椅、会议桌、会议椅、会议室电气设备等通用类办公家具,以及部分定制类家具和生活类家具。需配置办公家具的区域与功能详见建筑平面图。设计方案应包含设计区域的全套效果图、配置清单、数量清单、材质规格参数说明及方案控制价格。设计人应按照上述要求至少提交1套设计方案,控制价170万元-190万元。本次方案征集为呼和浩特新机场空管工程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第一阶段方案征集阶段,第二阶段根据方案评审结果实施采购。本次方案设计,方案征集人不支付任何费用,设计方案或部分设计方案中被采用的设计人在第二阶段进行不同程度的加分奖励。方案征集人在确定最终方案后,将分多个批次在第二阶段实施采购,
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财务及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以及5年内单笔100万以上家具销售业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企业鲜章)。
4.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近三年未因质量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需出具承诺函)。
5.类似项目业绩及证明材料。
6.设计方案中的所有产品须为国际环保标准材料,游离甲醛释放达到国际E1标准。
7.已列入分局黑名单且未满3年的单位不接受推荐。
8.请报名单位请将资质材料发至**********@qq.com邮箱。(需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9月9日17:00
联 系 人:
王铄 :0471-*******
张雪斌 :0471-*******
无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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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内蒙古空中交通管理分局关于推荐呼和浩特新机场空管工程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第一阶段)供应商的通知
根据《民航内蒙古空管分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民航内蒙古空管分局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暂行)》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呼和浩特新机场空管工程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第一阶段)进行公开征集,采购项目共包含呼和浩特新机场空管工程白塔扩建部分公共区域(200㎡)、呼和浩特新机场空管工程(新机场部分)塔台管制小区(6641㎡)、呼和浩特新机场空管工程(新机场部分)空管工作小区(5503㎡)、呼和浩特新机场空管工程(新机场部分)常规气象观测小区(250㎡)共4个单项工程办公家具的方案设计。本次办公家具设计方案包括为实现功能所需的办公桌、办公椅、文件柜、资料柜、货架、沙发、茶几、茶水柜、餐桌、餐椅、会议桌、会议椅、会议室电气设备等通用类办公家具,以及部分定制类家具和生活类家具。需配置办公家具的区域与功能详见建筑平面图。设计方案应包含设计区域的全套效果图、配置清单、数量清单、材质规格参数说明及方案控制价格。设计人应按照上述要求至少提交1套设计方案,控制价170万元-190万元。本次方案征集为呼和浩特新机场空管工程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第一阶段方案征集阶段,第二阶段根据方案评审结果实施采购。本次方案设计,方案征集人不支付任何费用,设计方案或部分设计方案中被采用的设计人在第二阶段进行不同程度的加分奖励。方案征集人在确定最终方案后,将分多个批次在第二阶段实施采购,
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财务及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以及5年内单笔100万以上家具销售业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企业鲜章)。
4.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近三年未因质量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需出具承诺函)。
5.类似项目业绩及证明材料。
6.设计方案中的所有产品须为国际环保标准材料,游离甲醛释放达到国际E1标准。
7.已列入分局黑名单且未满3年的单位不接受推荐。
8.请报名单位请将资质材料发至**********@qq.com邮箱。(需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9月9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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