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告知书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郸城县旭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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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告知书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郸城县旭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4-09-03 15:18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郸城县旭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我局依法向你单位询问涉嫌未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一案,因我局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杭州市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改正通知书》(拱人社监责改通字〔2024〕第******号)、《杭州市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拱人社监罚告字〔2024〕第******号)(附后)。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曦、宋磊 联系电话:0571-********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303号2号楼

杭州市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3日

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告知书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郸城县旭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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