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大道电力管线土建工程(一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湘江大道电力管线土建工程(一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湘江大道一期电力管线土建工程(一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江大道一期电力管线土建工程(一标段)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基础【2014】227号文件核准建设。招标人为株洲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湘江大道一期电力管线土建工程(一标段)
2.2 建设地点:株洲市天元区
2.3项目规模: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K0+000-K6+000段)10KV输电线路管网,电缆管网路径总长约7.616公里,新建环网柜基础17个、直线电缆井126个、转角园井66个等,建安工程费用约980万元。
2.4计划工期:150日历日,缺陷责任期2年,保修期5年。
2.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本项目共划分为 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属于记录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近一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3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是本企业人员;拟任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且报名之后不得更换。
3.4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不得有在建工程且报名之后不得更换。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均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3.6一个投标人只允许参加湘江大道一期电力管线土建工程(一标段、二标段)其中一个标段投标;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获得一个购买招标文件机会,对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15年AA级的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给予增加一个购买招标文件机会的奖励;对最近3年(2013年、2014年、2015年)连续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A级的投标人,可在本次投标中增加一个购买招标文件机会的奖励,不重复奖励。奖励后的购买招标文件总数量不得超过本次招标工程类别的标段总数。
3.7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招标文件》(2009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15年度D级、连续两年(2014年和2015年)评为C级及以下、连续三年(2013年~2015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报名。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购买
4.1请投标人于2016年9月8日至2016年9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地址: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下述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①报名代表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指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⑤省外建筑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打印页;
⑥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及其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任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的职称证(职称证上未注明单位或所注明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时,应提供近一年连续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⑦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注:上述①~⑦项原件必须提供原件查验,并需提交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两套并装订成册,在报名现场查验原件并经核实后方能获得报名资格。如发现弄虚作假,则否决其报名资格;在招标过程中若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将否决其投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将其弄虚作假行为上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0月9日09:00时,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于当日8:00时至9:0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株洲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南路150号
联 系 人: 朱春安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A座五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刘女士
联系电话:****-********
监 督 部 门:株洲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398号
电 话:****-********
邮 编:412007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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