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招募公告
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招募公告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的通知》(农办科〔2018〕15号)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北省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办发〔2024〕67号)等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招聘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特聘对象:
全县范围内18-55周岁、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5年以上的农业种养能手、农业乡土专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等;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2、具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4、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5、本人在所在服务区域应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
三、岗位职责
1、开展技术指导。特聘农技员实行包村联户服务模式,采取集中培训或进村入户的形式,对科技示范主体及普通农户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年下乡入户指导时间100天以上,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5%以上。
2、提升服务水平。充分利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化平台、云上智农等网络平台开展学习,提升自身指导服务水平。下载并使用中国农技推广手机APP,及时发布苗情、墒情、病虫害发生等农业公共信息,上报进村入户指导培训日志,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5条;
3、宣传农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工作。服从所在乡镇服务中心的管理,随时接受科技示范主体和农户的技术咨询。
四、岗位数量
特聘农技人员总数8名(含防疫员2名)
五、聘任程序
1、个人申请:个人自愿填写报名表提交县农业农村局
2、面试考核:根据报名人数,组织报名人员开展面试,专家集中评审,择优录取。面试内容包括个人陈述与农技推广工作有关的经历、展示过去的工作成果或业绩、专家点题询问。
3、研究公示;经专家组考核确定初步人选后,报局党组最终审定,并对拟招募特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4、确定人选。公示期满后,根据信息反馈情况确定最终人选。
5、签订服务合同。最终合格者即为我县农技推广特聘服务人员,由县农业农村局与其签订特聘服务协议。
六、管理与考核
对特聘农技员实行合同管理。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所取得的成效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对特聘农技员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分年中抽查和年终考评。
特聘农技员签订服务合同,服务期限1年。
七、特聘待遇
根据考核结果,发放补贴1.8万-2万元左右。
八、报名时间
凡有意报名者,请本人填写报名表,提交身份证、学历证、经营主体营业执照等相关复印件材料送至县农业农村局608室。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4日到9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
蕲春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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