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压吸附装置项目
变压吸附装置项目
变压吸附装置
谈判公告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的委托,对变压吸附装置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就项目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1 项目名称:变压吸附装置
2 项目编号:WD202*****003
3 项目概况:
3.1 项目内容:本项目拟采购一套变压吸附装置。
3.2 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序号 | 产品名称 | 技术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变压吸附装置 | 根据甲方需求可实现自行设定变压吸附循环时序,可实现多级(三级或以上)变压吸附工艺;装置主体由吸附塔、空气压缩机、真空泵、空气缓冲罐、真空缓冲罐、产品罐、增压泵等组成。每级流程配备吸附塔 2个,并提供备用吸附塔6个;空气压缩机、真空泵、空气缓冲罐、真空缓冲罐各1个;塔出气产品罐4个;进气缓冲罐4个;隔膜泵3个;电动球阀1批;气体质量流量计4个;氮、氧气检测仪各 1个;压力传感器、压力表1批;压缩空气三级过滤器 1套;根据甲方需求提供详细工艺流程图;总控制柜 1个;工业一体化操控终端 1台;控制软件 1套;提供不少于一年的质保服务,并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提供操作使用培训及培训记录表;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 (详细技术指标见第三章技术要求) | 套 | 1 |
注:若公告内容与第三章技术要求内容不一致,以第三章技术要求为准。
3.3 最高限价:50万元
3.4 交货地点:由采购方指定;
4 合格的供应商
4.1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无外资参股背景;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标)的采购活动。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
(7)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
(8)符合国家、军队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或其他组织应答;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2供应商应当提供资质证明
(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银行资信证明仅适用于军队单位);
(2)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提供法人证书或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完整审计报告正文复印件,需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相关内容;
(5)提供近一年(以谈判时间为准)任意1个月本单位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6)提供近一年(以谈判时间为准)任意1个月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7)若供应商非所售产品的生产厂家,需提供所售产品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资质。提供二次(及以上)授权的,需提供上一级(及以上)全部授权资质,保证授权链路完整;
注:
① 上述所有证明材料需备有原件,采购方在评标结束后将视情对供应商提供材料真实性予以审查;
② 事业单位或公办高校若无法提供上述(4)、(5)、(6)项内容要求提供的材料,须提供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价格等管理制度,接受财税、审计部门的监督的承诺函(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③ 除事业单位和公办高校外,确实无法提供第(4)项内容要求提供的材料,可以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或其上级银行)近三个月内(以谈判时间为准)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但需额外提供有效证明其为其开具资信证明的银行是其基本账户开户行的相关佐证材料;
④ 若法人直接参与应答可以不提供第(3)项内容要求提供的材料;
⑤ 存在其他特殊情况的无法提供上述内容要求的材料的,需提供相应情况说明或佐证材料,其有效性由评审专家和采购方最终认定;
注:
① 上述所有证明材料需备有原件,采购方在评审结束后将视情对供应商提供材料真实性予以审查;
② 事业单位或公办高校若无法提供上述(4)、(5)、(6)项内容要求提供的材料,须提供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价格等管理制度,接受财税、审计部门的监督的承诺函(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③ 除事业单位和公办高校外,确实无法提供第(4)项内容要求提供的材料,可以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或其上级银行)近三个月内(以谈判时间为准)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但需额外提供有效证明其为其开具资信证明的银行是其基本账户开户行的相关佐证材料;
④ 若法人直接参与应答可以不提供第(3)项内容要求提供的材料;
⑤ 存在其他特殊情况的无法提供上述内容要求的材料的,需提供相应情况说明或佐证材料,其有效性由评审专家和采购方最终认定;
4.3供应商应当作出以下声明和承诺
(1)提供不得为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不得有外资参股背景,及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书面声明);
(2)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若成立不足要求年限则提供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材料(书面声明);
(3)提供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书面声明材料(书面声明);
(4)提供非联合体应答书面声明材料(书面声明);
(5)提供保密承诺书(书面声明);
5 谈判公告、谈判文件发售与应答文件递交:
5.1 公告时间、发售时间、地点、和发售方式:
(1)公告时间:公告见网至20_24_年_9_月_11_日;
(2)发售时间:20_24_年_9_月_12_日起至20_24_年_9_月_19_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3)发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三路西京电气中心A座9楼911室,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西部分公司;
(4)发售方式:现场发售或其他方式。
(5)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5.2 应答文件的拟制:
供应商应当参照谈判文件第四章拟制谈判文件,谈判文件中需包括以下内容:
(1)第4.2条中列出的全部资质证明文件;
(2)第4.3条中涉及的书面声明和保密承诺书(模板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5.3 应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方式: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_24_年_9_月_27_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2)应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应答方式:指定专人递交应答文件。
6 谈判时间、地点
6.1 谈判时间:2024_年_9_月_27_日_9_时_3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6.2 谈判地点:北京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7 信息发布媒体:
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weain.mil.cn)
8 联系方法:
8.1采购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
联系人:马工
电 话:029-********
邮 箱:*********@qq.com
8.2采购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老师 张小玉 刘老师 胡风英 尤怡玮
电 话:029-8958 9882 、177 9153 5326、182 2058 7680
邮 箱:zkgs_xa@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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