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安厅“深化‘三大专项行动’人人学做邱娥国”主题摄影展项目询价公告

江西省公安厅“深化‘三大专项行动’人人学做邱娥国”主题摄影展项目询价公告

现就江西省公安厅“深化‘三大专项行动’人人学做邱娥国”主题摄影展项目进行采购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公司前来投标。

一、项目内容

项目内容名称

数量

单位

展览地点

采购预算

(人民币)

江西公安“深化‘三大专项行动’人人学做邱娥国”主题摄影展

1

江西省11个地市(首展开展地为江西省博物馆)

*****

二、项目需求及其他要求

(一)项目需求:

序号

名称

参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开展仪式

地毯

LED电子屏

线阵音响、

启动仪式(七彩发光柱、手掌启动、倒计时视频制作等)

1

租用性质(3天)

聚酯纤维厚地毯

平方米

400

P2高清电子屏

平方米

30

LA212/8+4+4

1

立式无线话筒

4

2

展览展架

1200*2000mm铝合金大孔八棱柱(铝合金壁厚不少于1.5毫米)

120

购买性质

四分双槽扁铝合金(铝合金壁厚不少于1.5毫米)

100*2

三卡锁

100*4

2米双钩钢丝挂线,T字钢吊环

220

3

作品制作

射灯

210

1200*2000mm丝绢布(天地杆)呈现作品,方便运输和布展

210

4

造型展头

异型1.5厚PVC装饰+桁架

1

5

分区标识

造型KT板

12

6

3D设计

3D设计及效果图

1

7

全省巡展

11个地市巡展拆装

1

(二)其他要求

1.以“深化‘三大专项行动’人人学做邱娥国”为主题,充分展现全省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辅警全力以赴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守护人民幸福和安宁的良好形象,以摄影作品陈展的形式,提供摄影作品后期处理及文字整理编辑,图片输出、装裱,展览场地改造、布展、撤展、巡展以及损坏展架、画面维修更新等服务,并于9月下旬完成开展工作。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策划、3D效果图预览,完成活动主视觉KV,舞台设备及演出保障等,包含活动主题、框架、流程等详细内容,布展设计要紧密结合公安工作,体现江西公安特色,主题突出、布局合理,要兼顾艺术性和特色性,不能破坏展区原有陈设。设计方案内容缺项、简单复制抄袭、活动主题不符等情况被视为无效投标。

3.按照采购方的要求,接采购人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前期准备及布展工作,并按时开展,撤展后做好全省巡展保障工作。

三、投标公司须具备以下资格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单位在提供报价单时必须提交的资料

1.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加盖公章的报价单一份(包含总价和各项目费用清单);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项目需求及要求需全部响应,出具响应承诺;

6.投标文件一正一副。

7.需提供开展仪式整体设计方案和3D效果图。

注意:以上文件需信封密封标明项目名称并加盖公章(一正一副),未标注项目名称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启封,所有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五、评审办法

满足所有项目需求及其他要求,符合要求的响应供应商中报价最低者中标。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项目全款。

七、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11日12时;

2.开标地点:江西省公安厅装备财务部国资科;

3.标书交纳方式:邮寄或现场交纳,标书需密封并加盖公章。(邮寄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赣江南大道1366号,联系人:万警官)

八、联系方式

装备财务部联系人:万警官,电话:0791-********

江西省公安厅装备财务部

2024年9月3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致(采购人):

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

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符合法律、行取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曾作出虚假承诺。

我单位(本人)对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所做信用承诺不实、不尽,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及第七十九条:“……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进行处理。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安厅 摄影展 大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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