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平区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资金政策明白纸
延平区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资金政策明白纸
1.文件依据:《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平区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延政办规〔2023〕5号)。
2.补助对象:延平区内经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等经营主体、规模奶牛养殖场。
3.补助内容:一是饲草料种植基地建设。支持饲草料种植专业合作社在养殖场周边合适区域地就近配套衔接,新增饲草和玉米、小麦种植,利用玉米、小麦秸秆作为奶牛饲草料,保障饲草料供应;支持通过租赁或长期订单等方式,促进青贮玉米、苜蓿、燕麦等优质饲草料种植和奶牛养殖就地就近配套衔接。支持饲草料种植、收获、加工、贮存设施设备改造升级,应用智能化机械设备,建设高水平优质饲草料生产基地。二是饲草料生产加工中心建设。建设区域性饲草料生产加工中心2个,支持配备新式加工设备,提升加工能力。三是现代智慧牛场建设。支持圈舍、防疫、奶厅、饲料制备、挤奶及运输等环节设施设备改造提升;支持数字化智能化设备(自动喷淋、环境监测、精准饲喂和监测、全自动全混合日粮搅拌机、挤奶机器人、推料机器人、产奶量自动监测设备等)、信息化采集设备(智能项圈、计步定位、自动计量、个体识别等)等推广应用。
4.补助标准
1.饲草料种植基地建设:2023年完成饲草料种植面积5000亩,2024年新增饲草料种植面积*****亩,每亩一次性补助不高于800元;单个主体补助规模不超过100万元,重点乡镇资金支持不低于50万元。
3.规模奶牛养殖场改造提升和智慧牧场建设:2023年支持奶牛养殖场改造提升建设5家、智慧牧场建设2家,2024年支持奶牛养殖场改造提升建设7家;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50%,单个主体补助规模不超过300万元。
5.申报程序
1.饲草料种植基地建设:填报《南平市延平区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申报书(种植企业/合作社)》(附件2),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汇总、审核后,提交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复核,经项目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公示并批复项目建设内容。
标签: 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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