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开发区公共场所规范化管理,为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提升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水平,优化监管资源配置,结合开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的
提高公共场所经营者的自身管理水平,强化其作为公共场所卫生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增强卫生监督信息透明度,提高公共场所卫生整体水平,减少群体性健康损害事件的发生,保护公众身体健康。
二、工作范围
在住宿场所、游泳场所、沐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等公共场所开展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量化评价、分级监管。按照公共场所的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评分表,对公共场所监督项目进行量化评价,风险度分析。量化分级评分表关键项目和量化评分项目按监督项目风险度高低确定。通过现场卫生监督实施量化分级评分,评定卫生信誉等级,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共场所卫生状况。推行“信誉+监管”模式,积极开展卫生信誉等级分级监管,根据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调整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频次,以合理分配卫生监督资源。
(二)属地管理、公开透明。全市公共场所的量化评分和卫生信誉度等级评定原则上实施属地管理,加强日常监督和动态管理。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应向社会公示,并使用统一标识,使消费者在知情的前提下做出消费选择,便于社会监督。
四、实施方法
(一)评定等级
1.公共场所的量化评分和卫生信誉度等级的评定,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实施,按100分标化后,总得分在90分以上的,卫生状况为优秀,卫生信誉度为A级;总得分在70~89分的,卫生状况为良好,卫生信誉度为B级;总得分在60~69分的,卫生状况为一般,卫生信誉度为C级;总得分低于60分的,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处理。公共场所内发生传染病疫情或因空气质量、水质不符合卫生标准、用品用具或设施受到污染导致的群体性健康损害事件的,其卫生信誉度定为C级。
2.含多个经营性公共场所类别的综合性公共场所,对不同场所分类测评确定其相应的卫生信誉度,其场所的综合卫生信誉度等级采取“就低不就高”的原则,按照最低等级的卫生信誉度确定其综合等级。
(二)等级公示
开发区卫生健康委对实施量化分级管理、确定了卫生信誉度等级的公共场所发放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公示的标识,并张贴在公共场所的醒目位置。评定结果应适时向社会公示,以促进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信用体系建设。
(三)监督管理
1.日常卫生监督管理。对获得卫生许可证的公共场所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要使用量化分级评分表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进行量化评价。根据量化评价结论确定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监督频次。卫生监督员现场填写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后,可不再另行制作现场检查笔录,但对于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仍应严格按照相关执法程序进行。
2.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融合。将公共场所量化分级评定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机融合,各旗县市区在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时,要根据量化分级评定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抽查结果要及时录入协同监管平台。
五、工作要求
(一)开发区卫健委要高度重视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扎实推进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二)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应当遵循量化评价、分级监督、动态管理、公开透明以及统一规范的原则。
(三)加强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的宣传力度,向社会提供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信息。要注意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普及公共场所卫生知识,提高消费者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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