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大院紧急日常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兰州市人民政府大院紧急日常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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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兰州市人民政府大院紧急日常维修项目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1)房屋建筑 |
联系人 | 田工 | 联系电话 | 131*****043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4-09-03 17: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09-06 15:00:00 |
采购单位 | 甘肃锦钰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
1 | 兰州市人民政府大院紧急日常维修项目001 | LZSW-JYLY******** | 施工 | 1.0(元) |
公告内容
兰州市人民政府大院紧急日常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甘肃锦钰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兰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168号)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邀请方式进行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兰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项目编号:LZSW-JYLY********
(3)项目名称:兰州市人民政府大院紧急日常维修项目
(5)采购需求:2024年兰州市人民政府大院紧急日常维修项目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9)最高限价:1.00(报价系数),超过此价视为废标。
(10)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1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且满足以下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
(2)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3年度经合法、有效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表),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提须提供近半年内(2024年3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提供须提供近半年内(2024年3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复印件或影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提供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项目投标(以竞价截止日前一天各供应商自行在以上网站查询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如相关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近三年(2021年6月至今)承担过同类施工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③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④根据工程投资规模,本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机构拟配备人员应满足以下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员1人、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效岗位证书, 并提供三个月(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提交的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及材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按要求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逾期未上传或上传不合格的企业将被拒绝。
三、供应商注册须知
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采购平台(http://ggzyjy.gansu.gov.cn/)交易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采购平台(http://ggzyjy.gansu.gov.cn/)上注册后,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供应商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
四、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时间及竞价时间
1、凡有意竞标的供应商请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采购平台(省级平台)(http://ggzyjy.gansu.gov.cn/)自行上传资质证明文件及报价(PDF格式加盖公章)。
2、资质证明文件上传时间
资质证明文件上传时间:2024年9月3日17时00分至2024年9月6日10时00分。
3、竞价时间
竞价截止时间:2024年9月6日15时00分(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竞价环节的投标人自行报价,只能报价一次,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
五、网上竞价办法及要求
1、低价评标法。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无效报价为:供应商明显低于行业成本的恶意低价报价或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报价),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同时发布公示。
2、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上传完整的资格证明等材料。招标人对各供应商上传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进行网上竞价,供应商未按要求上传资格或上传不全者视为资格不符合要求或未按规定时限上传,将按无效标处理。
3、本次竞价各竞标人仅限一轮报价,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竞价环节的供应商自行报价,供应商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材料或上传资料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竞标。
4、本次竞价完成后,通过竞价中标的投标人,请与成交公示结束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包括资格证明材料、技术方案、报价文件等)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须胶装成册(1正1副,电子版1份)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六、结果公示
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最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采购平台(http://ggzyjy.gansu.gov.cn/)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兰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735号
联 系 人:卓贝
联系电话:139*****407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锦钰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南关中路 311 号主楼 213 房间
联 系 人:田工
联系电话:131*****043
2024年09月3日
附件信息
标签: 紧急日常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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